随着我国立法进程的不断发展和整个社会民主法制观念的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已日趋深入人心。对公路管理机构来说,如何依法治路,如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也日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路政管理作为公路管理机构依法治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受关注。公路路政管理,是指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公路主管部门的授权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维护公路合法权益所进行的行政管理。公路管理机构依法治路,我认为首先要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要求,并在管理过程中予以落实。
一、公路管理机构及执法人员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依法行政并不是指行政机关用自己制定的文件去管理行政相对人,而是在执法时所依之“法”,必须是合法、有效的法律规范,在进行执法时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去做,法律赋予公路管理机构何种权利,公路管理机构便具有何种权利,而不能在法律范围之外随意地创设权利,甚至剥夺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所以,在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制的今天,公路管理机构及执法人员不仅要树立严格执法,秉公执法的观念,而且必须学会正确的执法本领,从而避免被追究责任,同时也避免损害公路管理机构的形象。
二、公路管理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在管理过程中,不仅要遵守或依据实体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而且要遵守程序法(如:《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这一点是我们很多执法人员所欠缺的,许多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通常认为依据的法律规定和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错误就行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必须及时纠正。如果法律规定了执法过程中必须履行的程序,在具体执行时,不履行这些程序或遗漏某个程序就是违法,没有公正的程序,也不会有公正的实体。程序是行为的方式和步骤,实体是行为的目的或结果,两者密不可分。没有无程序的实体,也没有无实体的程序。因此,《行政诉讼法[1]》第54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这类现象的存在,说明执法人员不太注重行政程序,特别是不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权利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与违反实体法从表面上看虽有不同,但照成的结果是一样的,都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树立“职责义务本位”思想,增强服务意识。目前,很多行政管理领域里或多或少存在着“官本位”思想,忽视和淡化了“职责义务”,以至于出现腐败现象、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因此 ,我认为公路管理机构及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树立“职责义务本位”思想,把自己的职责范围都作为自己履行义务的对象。作为路政执法人员来讲,我们应当把保护公路路权、依法行政、惩治违法行为、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义务而不是权力,应该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惩处违法行为。同时,我们还要树立和增强服务意识,把我们在执法管理中履行职责义务的过程作为我们服务社会、服务当事人的过程。
依法治路已经成为规范公路管理机构执法行为的根本举措,依法治路水平的高低,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公路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而且直接影响到公路管理机构及执法队伍的形象。因此,依法治路需要广大公路行政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
一、加强学习,提高依法治路能力。对于公路行政执法人员,首先要知法、守法,其次才是执法,执法者只有守好法,才能执好法。因此,作为公路行政执法人员要做到依法治路就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身依法治路的能力和水平,要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公共法律和《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专业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的内容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应用,才能真正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执法,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树立公路行政执法的权威。
二、注重素质教育,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人是推进依法治路的最根本因素,目前的公路管理机构行政执法人员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执法能力高低不一,整体素质与依法行政要求还有距离。为此,要把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作为推进依法治路的基础工作来抓,严把人员的“入口”关,要严格按照作风行风建设的要求加强对公路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道德素养,使广大执法人员牢固树立甘为公仆的精神,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依法行政,团结协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以此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真正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队伍。
三、建立机制,加强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将有力地促进依法治路工作更加公正、公开、透明。因此,公路管理机构首先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其次,建立健全和完善社会监督体系,自觉接受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要把执法公示、公开作为公平、公正执法的重中之重,要把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过程、执法结果、举报电话等重点内容,告之于民、公之于众,杜绝"暗箱"操作,给老百姓一个明白,还执法者一个清白。另外,要主动争取和配合新闻媒体,加强对公路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公平公正执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以此杜绝徇私枉法行为的发生,取得人民群众的充分理解和信任。
现在,国家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步在增强,社会监督程度的不断提高和监督的形式范围不断变化和扩大,进一步要求我们公路管理机构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要适应的新形势,加强学习,苦练内功,尽快提高依法治路的能力,从而为建设与法治政府相适应的公路事业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