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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谈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几点做法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曾宏忠 思言 2013年1月25日11:37

    春运交通安保工作的重要性随着车辆和驾驶人的逐年增加而变得越来越重要,它已经成为各级各部门乃至民生工作的大事。笔者认为,积极做好今年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舆论力量共创“平安团圆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至关重要。同时,针对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需要从全新角度,更宽阔的思路,构筑人文交通、创立交通文化新的宣传品牌,提升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开展“交警平安播报”。春运期间,应紧紧围绕“守护平安团圆路”爱民实践主题和春运群众出行特点、事故预防重点,提前谋划部署主题宣传和媒体宣传工作。大队主要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策划,安排主题宣传、连线访谈、公益提示、安全宣讲等各类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主动组织协调地方广电及新闻媒拟在春节期间开展“交警平安播报”活动,传递亲民爱民信息,展示交警良好形象。切实按照上级交管机关的具体要求,做好重点春运线路的平安播报工作。同时,还要依托媒体、官方微博等发布平台,明确时间、指定专人开展春运出行交警平安播报,提供辖区国省道、乡镇公路出行咨询和提示,发布恶劣天气交通安全预警,服务群众安全出行。为更好反映辖地工作动态和民警优秀事迹,极力与新闻单位及驻地记者加强沟通,及时传送素材。

    二、深入开展宣传新部令。春运交管工作中,应把春运交通安全宣传与新部令实施宣传有机结合起来,针对春运、春节容易出现的酒后驾驶、客车高速公路违法停车、实习驾驶人独自驾车上高速、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结合新部令贯彻执行,提前宣传解释、曝光典型案例,加强宣传引导。要在客运场站、高速公路休息区等交通出行集中的场所,继续深入宣传部令修改内容,将群众应知应晓的新规定广泛宣传出去,并及时掌握媒体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涉及新部令舆情,按照公安部统一口径妥善应对。

    三、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春运40天,应会同当地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企业落实春运交通安全教育,落实发车前驾驶人安全承诺制。着力充分发挥好短信平台的作用,向每一位参与春运的客货车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短信,有条件的地方要将农村小(微)型面包车驾驶人纳入短信发送范围。特别针对流动人口集中返乡的情况,一要会同劳动保障、安全监管部门,督促包车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包车返乡的务工人员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二要针对小(微)型面包车等机动车在农村地区快速增长、事故上升等情况,在年货市场、农村集市(圩日)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三要重点针对春运自驾出行、高速公路行车安全,以及酒后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开展提示,可印制发放一批实用性、服务性强的宣传资料,确保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等春运重点场所的宣传需求。

    四、着力强化警民互动沟通。春运期间,开通官方微博的基层交警大队应明确专人负责春运“平安团圆路”公安交管部门微博话题发布,确保每个工作日和出行高峰主动发布微博内容不少于10条。坚持依托官方微博、微博群与网民开展互动,通过策划主题活动、有奖互动等方式带动网友转发政策信息、安全知识,分享出行信息,扩大传播力和影响力,形成共创“平安团圆路”的网络氛围。坚持“以民意为警情”,进一步完善客车超员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及时回应群众通过电话、互联网、微博等方式发出的求助和举报,快速反应、快速查处,展示公安交警部门严格高效的工作状态,鼓励群众参与安全监督。

    五、大力宣传交警队伍新形象。春运期间,充分借助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广电报等各媒体的优势,通过开辟专栏、专题或专版等形式,对道路交管工作进行大战旗鼓的宣传教育,形成整治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抓住保障春运安全出行的新阵地、抓住舆论关注平安出行的大好时机,策划宣传队伍形象和公益展示。结合当地广电及新闻单位“新春走基层”主题报道活动,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真实、鲜活、感人的“车流中的路标”、“严寒下的守护”和“节日的守护”等警种特色的人物故事、新闻素材,挖掘典型,设置议题,集中反映公安交警履职尽责、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与此同时,还要积极争取当地宣传部门的支持,刊登、播出春运交通安全公益广告、交警保障春运安全出行的专题片。期间开通短信平台,及时向客货运企业驾驶人、危险品运输企业驾驶人、校车及广大私家车驾驶人发送特殊天气、危险路况、安全提示等短信息,在努力做好服务的同时,提示驾驶人注意交通安全。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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