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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以宁都为例浅谈交警部门如何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宁都公安局谢伟 罗国坚 2016年2月24日9:5

  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是对社会治安状况的直接感受和综合反映,人民群众评价社会治安状况,不仅看公安机关做得如何,更重要的是要看群众的切身感受,看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因此,深入分析的不利因素,创新工作机制,逐步改善、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是当前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现实需要。笔者结合春节期间回乡走访和自身的工作实际,谈谈公安交警部门如何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对交警而言影响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的主要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车辆越来越多,导致公安交警部门尤其是基层交警与群众打交道多而广。就目前来看,对交警部门而言,我认为,影响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的主要问题以下几方面。

  (一)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一是交通事故案件增多,造成群众身心受创,直接影响了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的评价。二是查处交通违法频繁,造成部分驾驶人抵触,部分肇事追逃工作不到位导致部分群众满意度降低。

  (二)队伍自身建设方面。一是由于警力约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难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车路矛盾尖锐,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影响了群众对公安交警的满意度。二是由于管理措施力度不够,整治效果不理想,街面巡逻见警率不高,视频监控工程覆盖率不高,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不满意。三是民警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个别民警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个别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态度生硬,以管人者自居,语言以命令为主,缺少说服教育,更没有关于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损害交警队伍整体形象,影响警民关系。

  (三)基础设施等客观因素。一是道路规划不合理。二是交通工具大量增加,买车成为一种必需和时尚,因此,轿车、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大幅度增加,造成不同程度的交通拥堵,引发群众不满。三是职业特殊性的影响。由于交警职业的特殊性,常常出现在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引起的上访事件,民警处在社会矛盾冲突的第一线和最前沿,因此群众产生不满情绪必然发泄于化解矛盾的民警身上。

  二、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的建议

  (一)坚持政治建警,加强队伍管理。一是积极营造公正执法、文明执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二是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交警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带着热爱人民群众的浓厚感情去去执法,以人为本,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交警工作的满意率,深入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二)完善“大交管”格局,优化道路交通。一是创新交通管理模式。继续完善“县、乡、村”和多部门联动的“大交管”格局,健全无交警中队的乡镇派出所参与交管工作,中队与中队、中队与派出所之间要资源共享,互通信息,经常要联动、联勤。二是加大道路巡逻力度。采取时与不定时巡逻,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同时也要加大道路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特别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客车超员超速、客货混装超载。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扣车的要扣车,该扣证的要扣证,该拘留的要拘留,不搞单纯的罚款放行,并且加强教育。这样不仅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而且也增加了见警率,同时也起到了预防事故发生的作用。

  (三)加强宣传、走访,加大对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的宣传。一是突出媒体宣传。通过手机短信、交通岗LED显示屏、“宁都交管”微信平台、官方网站等各种等网络新媒体,连续滚动播放交管部门便民利民措施的内容以及细化的宣传落实措施、办理程序等,确保社会群众熟知便民利民措施,同时大力宣传三年多来涌现出的扎根基层、亲民爱民、为民服务的先进民警事迹,最大限度提高宣传的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宣传效果和社会舆论氛围。二是开展集中宣传走访日活动。各乡镇分别选定一个逢圩日集中宣传走访活动日,各中队在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宣传站,发放各类便民服务宣传单、告知单、提示卡、交通安全知识书籍、宣传挂图等交通安全宣传材料,提醒广大旅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三是召开警民恳谈会。通过与党政机关、社会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进行警民交流互动,掌握社情民意,听取各界对公安交警部门存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交管工作。四是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邀请驾校学员、办理车管业务的群众参观交警车管所,展示办证流程和宣传公开承诺事项,使大家全方位的了解我县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与服务的现状,切身体验和感受了车管业务窗口民警的日常工作,进一步和谐警民关系。

  (四)坚持文化育警和量化考警,做实警务处理。一是明确责任意识。要明确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的值班民警的职责,把工作责任细化到每一个工作流程、每一道业务环节,杜绝冷、硬、横、推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影响交警执法形象的现象发生。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必须快速处警,并且把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损害赔偿项目、标准和计算方法等内容向当事人公开,让群众一目了然,增强警队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三是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切实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民警的执勤执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带班领导坚持每天上路对民警的执勤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以窗口为载体,广推便民利民措施,提升满意度指数。一是树立服务群众意识。从民警、协警的警容风纪、文明用语、服务态度抓起,以“零差错、零争吵、零投诉”为目标,以规范办理业务程序为契机,促进民警执法观念由管理向服务转变,做到服务基层到位、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定期对车管业务大厅、违法处理大队的民、协警开展宗旨观念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及业务培训活动,夯实“执法为民”基础。要求全体民、协警以端正的思想认识、饱满的服务热情、良好的工作氛围树立起优质的窗口服务形象,始终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三是积极推行警务公开栏,面向社会公开监督服务电话,接受群众电话咨询,方便群众办理业务,缩短业务流程时间。同时,大队公开业务办理流程、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设置便民服务台,为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提供笔墨、胶水、剪刀等工具,使服务趋向人性化。四是为使便民利民服务贯穿于窗口业务始终,科学设置人员岗位,归并、简化工作程序环节,减少群众排队等候时间。对待办事群众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耐心解释群众咨询的问题,对不能立即办结的业务要向群众解释清楚,并告知所补办手续和需注意事项,杜绝“冷、硬、横、推”现象发生。

  (六)铁腕纠违,提升法治认同感和公众安全感。牢固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的执法理念,围绕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依法惩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一是城区结合“三城同创”活动继续推进“拆伞戴帽”工程,打击交通乱象。针对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这一既影响交通安全、又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行为,通过宣传教育、劝导拆卸、强行收缴、取缔销售点等“四部曲”,强力打击根治非法安装遮阳伞等摩托车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着力整治骑乘二轮机动车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采取“以伞换头盔”、举报违法行为奖头盔等办法,实现“拆下万把伞、戴上安全盔”的文明交通之目的。二是重拳整治酒驾、醉驾、农用车载客和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充实执法分队力量,对严重违法行为采取不定点不定时不间断的方法巡查,实行上限处罚,形成严管态势。特别是对农村地区易发交通事故的“酒驾”和无证驾驶行为,始终保持严格依法给予行政拘留,“醉驾”予以追刑。例如,近年来,我大队累计行政拘留无证驾驶人员1100余人,醉驾移送起诉61起,涉及209个行政村,每个村拘留一人,抄告教育全村。此举,打击无证驾驶的同时提升了广大驾驶人的法治认同感。三是保持肇事逃逸打击高压态势。坚持逃逸必究,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零容忍”,采取多警种配合、警民联动、技术支撑等手段,全力侦破。2012年至今,大队已侦破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28起,连续四年侦破率达到100%,做到“逃逸必究、命案必破”,维护法律尊严。此举,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交警部门的满意度。今后,交警部门在进一步打击逃逸犯罪的同时要在执法过程中,注重突出以案说法、人性执法,努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张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