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道路客运业快速发展,据有关部门统计,道路旅客运输量占综合交通运输量的74%,已成为主力的客运方式。武汉市作为华中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道路客运在促进区域经济,服务社会生活,方便人员流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加强和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管理,建立和谐的市场秩序是道路客运行业更好的为社会经济生活服务的必要条件。对于道路客运市场管理者而言,建立道路客运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是维护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因此,研究分析武汉市道路客运市场环境,探讨道路客运市场实施长效监管的方略,对维护武汉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促进道路客运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武汉公路客运市场概况
武汉道路客运业经过二十多年的持续快速发展,在区域以及全国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日益增强。道路客运已形成以高速客运、干线客运和支线客运相互配合、相互稳定、较为成熟的市场格局,充分发挥出快捷、舒适、方便、安全的运输特点。
武汉已形成高中普客车配套,大中小车辆齐全,中长短班线衔接的多功能、多方式的道路客运网络,日发送旅客18万人次,营运半径1400公里,营运线路可辐射到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据统计,目前武汉市长途营运客车达3188辆,其中以中高级车辆为主(如表1所示),长途客运包括跨省线路、省内线路、市内线路、区内线路,共901条、5315个班次(如表2 所示)。道路运输客运总量达10771万人,客运周转量71亿人公里,分别占全社会客运量和客运周转量的73.59%和74.17%。
车辆等级 |
数量(台) |
所占比重(%) |
线路类型 |
数量(条) |
班次(班) | |
豪华客车 |
239 |
7.50 |
跨省线路 |
286 |
481.5 | |
高级客车 |
399 |
12.52 |
省内线路 |
308 |
1267.5 | |
中级客车 |
2538 |
79.61 |
市内线路 |
274 |
3196 | |
小型客车 |
12 |
0.38 |
区内线路 |
33 |
370 | |
合计 |
3188 |
100 |
合计 |
901 |
5315 |
二、武汉公路客运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公路客运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近年来,武汉市经济迅速发展,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增强,城市面积不断扩大,但与之相适应的公路客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上却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长途客运站点的布局不合理。付家坡客运站、新华路客运站等大型客运站都位于闹市区,而在旅客流量较大的城市各进、出口附近,没有建成相应的客运站场,致使城市出入口的旅客需要折返到市内客运站才能乘坐长途客车,给旅客的出行造成一定程度的不便,导致少量旅客滞留城市出入口,特别是在与武汉各出入口连接的市内主干道两侧,出现旅客在道路边招手候车等不良现象,这些现象不但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法则,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还给运输安全埋下隐患。第二,汽车客运站与火车站没有形成无缝对接。虽然在武昌火车站和汉口火车站分别设有宏基和金家墩两个大型客运站,但武昌火车站与宏基客运站之间、汉口火车站与金家墩客运站之间都相隔一定距离,且缺乏火车站与客运站之间的对接设施,这给需要换乘的旅客造成了不便。一些违规经营分子将车辆停靠在火车站周边,利用旅客不熟悉火车站周边环境或贪图方便、便宜的心理,非法揽客、坑、宰、甩客现象时有发生、给市场秩序和社会治安带来严重隐患。
(二)客运市场运政执法环境日趋恶劣。运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经营者暴力抗法、恶意扰法、寻衅滋事、威胁人身等情况时有发生,执法环境有逐步恶化的趋势,主要体现:一是在客运市场从业人员和消费阶层复杂,由于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在遭到运管部门的整治和打击时就会表现非常不理智,认为运政人员是在故意为难他们或侵犯了他们的利益,因此往往采取过激、甚至暴力行为对抗执法。二是从事道路运输行业的人群身份多样,非法经营的方式多变隐蔽,再加上他们本身处于弱势地位,极易被群众同情,导致群众不肯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三是运政执法部门在查处非法营运时,乘客明知所乘车辆有违法行为,但害怕引火烧身,基于明哲保身的态度,不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甚至隐瞒事实,帮助非法营运者逃脱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裁。以上因数导致运政执法难度加大.
(三)“黑车”现象时有发生。据武汉市运管处统计,在2006年查处的客运市场违规经营行为中,共有687起为非在册车辆所为,占全部查处量的10.11%。“黑车”非法经营情况具有一定复杂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业人员结构复杂。根据调查,经营“黑车”的人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无业或失业人员、部分下岗职工和城郊农民、有职业且拥有自用车辆的人员和职业经营“黑车”人员。二是经营方式复杂,有职业的和非职业的,有季节性的和长期性的等多种形式。
(四)城郊道路客运车辆违规经营现象突出。武汉城郊道路客运车辆违规经营问题表现突出,在2006年查处的武汉市籍客运车辆违规经营行为当中,仅黄陂、新洲两区短途客运车辆违规经营就占到50%以上,一些营运车辆长期在金家墩、一六一医院和头道街等地段自行随意停靠,沿街揽客,兜圈打转,争抢转卖乘客,并与运管部门打游击逃避监管,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相关地段的公共交通秩序。虽然运管部门一再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但仍然是屡禁不止,屡打不绝,其中原因值得深究。
三、武汉市道路客运市场长效监管对策
根据以上对武汉客运市场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原因的分析,对武汉客运市场实施长效监管提出以下监管对策:
(一)科学规划,完善公路客运市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根据武汉市承东启西,连南接北,城市进、出口形成的大量客流的特点,为杜绝旅客在武汉市连接城市进、出口的主干道路边沿街候车现象,可以考虑在城市进、出口设立长途客运车辆临时停靠点,使旅客能够就近方便地乘坐上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同时缓解市场需求、社会需求与场站建设滞后的矛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与市场效益。
完善火车站与汽车站之间衔接设施的建设,争取达到公铁无缝对接,使旅客一出站,就能快捷转乘。这样就可以大大方便需要换乘的旅客,又可以从源头上消除车站周边违规经营者的生存空间,达到保护广大旅客和合法经营者的权益,维护客运市场秩序的目的。
(二)扩大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强宣传,优化市场监管环境。作为客运市场监管部门,要针对出现的矛盾,改革和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做到从源头上减少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产生,从而有效的防止在市场监管过程矛盾或问题的出现。监管过程中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凸显出我国法制化程度还处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上。运政执法部门应利用媒体等渠道大力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举办咨询会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持续广泛深入地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使交通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消除误解和隔阂,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运政管理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市场监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此外,还可对个案进行剖析,让老百姓真正了解、支持并参与到运政执法工作中。积极与电视、广播和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发挥其宣传优势,对客运市场严重违规行为进行曝光,让广大群众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使人民群众自觉配合运管部门的监管工作,从而营造良好的客运市场监管氛围和执法环境。
(三)齐抓共管,疏堵结合,整治非法经营。利益驱动、市场需求、执法难度大是非法经营行为产生和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打击非法经营是一场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只有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坚持不懈地打击非法经营,才能保护正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才能促进客运市场的规范、健康、有序地发展,为道路客运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整治客运市场非法经营行为,首先必须坚持齐抓共管,建立健全联动机制。要从根本上取缔非法经营行为,离不开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运管部门应与公安、城管、安监、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对非法经营行为形成持续的高压态势。建议由政府牵头,成立以运管、公安、工商、财政、物价、质监、城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为成员的专门“打黑”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使整治“黑车”活动得到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其次,对非法经营行为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建立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堵”就是坚持依法管理,扩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有效查处面,做到长期管理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疏”就是加强政策调研,把规范管理和引导疏解有机结合起来,整治疏解非法营运车辆,建立综合整治非法营运的长效机制。通过市场调研,制定可行措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把“黑车”转为合法正常营运的车辆,既给国家带来了税收,也解决了从业人员的生活困难和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取得多赢的效果
(四)理顺市场监管体系,提高市场监管效率。道路客运市场监管工作涉及到体制、法制、人员素质等诸多因素,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的工作。在当前客运市场监管过程中,交通行政执法体制不顺,执法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导致行业间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给群众造成交通执法队伍混乱、政出多门的不良印象,给市场监管工作造成一定难度。对于武汉客运市场监管工作来说,结合武汉客运市场的实际情况,理顺客运市场监管体系,整合市区两级运政执法力量,进一步优化监管布局,统筹安排,区域联动,更好的解决重、难点问题和各类突发事件,形成执法合力。通过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推进监管设备的升级,提高单个监管单元的工作效能和市场监管效率。
(五)总结成功经验,加快城郊道路客运公交化改造进程。武汉市当前已经完成江夏、新洲、汉南、黄陂等四个城郊区公交化改造的线路9条,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城郊道路客运设施有了初步改善,提高了道路客运的通达深度,运力结构得到明显的优化,线路安全和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今后应在取得公交化改造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重点针对黄陂、新洲两区的短途客运车辆,加快其公交化改造进程,使得武汉市城郊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得到全面的改善。
(六)增强协作,加大对外省籍客运车辆监管力度。在武汉市客运市场监管过程中,外省籍客运车辆在汉违规经营也占到一定比例,达5.06%。由于只有省内客运车辆和部分外省籍客运车辆在运政网上进行了登记注册,相当数量的外省籍客运车辆还没有纳入到运政部门有效监管范围内,导致部分被查处的外省籍客运车辆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在2006年武汉市查处的309起外省籍客运车辆违规案件中,只有126起接受了处理,处理率只有40.7%,大大降低了监管效果。为此,应增强与外省运政部门的合作,特别是与湖北省相临的河南、安徽和湖南,以及东南沿海上海、江苏等客流量较大省市运政部门的合作,采取积极措施,将外省籍客运车辆纳入到武汉道路客运市场有效的监管范围内,进一步规范其在武汉公路客运市场中的经营行为。
武汉市道路客运市场的长效监管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绝不是依靠个别部门,采取个别措施就能收到良好效果的,而是需要全社会的关注,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治理,才能达到长期有效的监管目的。武汉道路客运市场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不断发展的,随着其发展会不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因此应该认识到,道路客运市场监管工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武汉市运管处作为武汉道路客运市场监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应密切关注客运市场中广大经营者、旅客的心态、行为等相关信息,认真分析研究,采取科学的方法予以应对,同时积极寻求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全力配合,齐抓共管,以维护良好的客运市场秩序,保护客运市场各个方面的合法权益。总之,武汉道路客运市场监管工作应以建立动态监管、科学监管、协作监管为目标,不断创新,推动武汉道路客运市场又好又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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