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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汽柴油涨价 客运、公交等价格不得调整
来源:西安晚报 朱雪娇 2009年11月11日14:15

    国家发改委昨天(9日)宣布,自11月10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480元,自此,今年(09年)国内成品油价一共经历了8次调整,其中5次上调,3次下调。

  昨晚,记者从陕西省物价局获悉,调整后西安90#汽油的最高零售价格为5.88 元/升,涨0.36元,93#汽油的最高零售价格为6.23元/升,涨0.38元,97#汽油6.59元/升,涨0.41元,0#柴油6.06元/升,涨0.41元。成品油调价通知已于昨晚下发到中石油、中石化在陕分公司。

  汽、柴油每吨均提高480元

  自9月30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上调以来,国际油价持续攀升。10月21日WTI原油期货收盘价格为每桶81.37美元,达到近一年来的最高水平。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当国际市场能源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

  国家发改委昨晚下发通知,要求从今日零时起,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48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 7100元和6360元。据统计,国内汽、柴油价格经过五涨三降,今年总体累计上涨了1520元和1390元,涨幅均为27%左右。

  民营加油站可自定零售价

  记者昨晚获悉,比较调整前的市场执行价格,此番成品油涨幅约在0.36元至0.41元之间。供应方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的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调整后的价格自11月10日零时起执行。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客运、公交等价格不得调整

  由于此番调价幅度较大,国家将严格控制成品油调剂连锁反应。据省物价局下发通知内容,这次成品油调价后,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价格一律不作调整。并根据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综合考虑市场供求情况和承受能力,从严制定公路客运价格调整方案。

  此次调整后,液化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90号汽油出厂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

(值班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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