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拖拉机安全监管,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关于“委托农机做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双江自治县认真做好委托试点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为确保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农机监理部门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我县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为组长,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县农业局分管副局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和县农机化管理中心主任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局分管副局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交警大队和农业局抽调,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就试点工作农业局领导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工作,开展电视媒体宣传,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宣传,统一了职工思想,提高了认识,保证了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二)结合实际、合理制定相关执法管理规定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试点工作农机监理执法值班管理规定》、《双江自治县农机监理人员着装管理规定》、《双江自治县农机监理执法票据管理规定》、《双江自治县农机监理执法人员岗位职责》、《双江自治县农机监理执法人员学习制度》、《双江自治县农机监理执法人员责任追究》《双江自治县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试点工作联系制度》等相关规定,不断强化对执法行为的规范。
(三)加大培训,努力提高监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为确保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农机监理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开展好农机监理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2008年3月下旬在县农机中心开展县乡两级农机监理员、交警大队新干警等54人参加的综合执法培训,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和实战练习的方式进行。在培训会上,县公安局领导、县农业局领导作了党员讲话,交警大队领导及授课民警为参训人员讲解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警车管理规定、着装管理规定、交通手势、交通秩序管理及交通事故处理等相关知识。理论培训后,培训人员又分三批进行实战练习,每批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和交警一起执勤执法,学习交通秩序管理及事故处理工作。分组直接参与秩序管理、事故处理和违法处理工作,参训人员与交警大队民警一起上路,一起工作,理论与实践向结合,实行“一帮一、一教一”的方式,全面巩固理论培训成果为规范执法工作。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农机监理执法人员掌握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学会制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查获经过》等业务,能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发生1起因农机监理人员执法不当引发的诉讼和复议。
(四)努力解决监管工作设备投入
试点工作开始以来,农机化管理中心购置了一辆桑达纳3000型轿车作为农机执法专用车,配备10名农机执法人员服装并办理执法证件,安装了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接警电话,成立了“上道路执勤组”、“违法处理”办公室,购置了电脑2台和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以来,共投入的设备及经费等达30多万元把原单位用猎豹越野车配置成监理专用车,配置了各乡(镇)警用摩托车,配备了包括乡(镇)所有农机监理人员执法服装并办理了执法证件。目前,交警大队正筹集资金为农机部门执法人员配备5辆农机监理专用摩托车。
(五) 不断加大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为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以达到对农村道路的有效监管,农机监理部门不断加大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一是利用“泼水节”、“六月安全生产月”等节假日,发放“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平安是福、平安是财”、“驾驶室超员危害多”等安全生产宣传材料2000多份,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切实减少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二是县农机中心和乡镇加强对重点村委会及学校进行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针对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将凤庆县“3.23”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向各村委会和学校宣传教育。三是不断扩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面,在勐忙线(大文、忙糯、贺六至县城路段)千冒村、勐邦线(邦丙至县城段)纸厂路口、国道214线景庄村路口等重点路段悬挂 “热爱生命,珍惜生命,不搭乘拖拉机,不违章载人”等安全宣传标语。四是利用上路执法、联合执勤等机会,加大安全宣传力度。针对拖拉机在行驶过程中驾驶员易出现的一些问题自制了安全教育学习问答卷,在上路执法、联合执勤过程中,对拖拉机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问答360多份。在忙糯乡人民政府的支持下,还成立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女子文艺宣传队,利用文艺表演的形势进村入户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进行全面的宣传,通过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乘座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的危害性。
(六)认真抓好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农业局与农机中心、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签订了农机安全责任书;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与村委会及拖拉机驾驶员签订了农机安全责任书;农机监理站与拖拉机驾驶员签订了农机安全责任书;农业局与交警大队联合制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利用各村委会交通安全监督员与机动车驾驶员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落实县、乡、村、机手层层落实抓落实的格局。
(七)切实加强拖拉机源头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机监理业务,从源头上杜绝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一是农机监理部门在拖拉机注册登记时,认真查验有无由农机监理站委托销售商与车主签订《农机交通安全责任书》,签订的《农机交通安全责任书》方准注册登记。
二是在车辆年检中,农机监理站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不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坚决杜绝技术状况不合格的拖拉机上路行驶,做到“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三是严把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关。对申领驾驶证的人员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年龄不到的不准报名培训、理论考试不及格的不准参加路练、培训时间不足的不准参加考试、考试不过关的不准核发驾驶证。
(八)加大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为全面抓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农机化管理中心经过摸索、总结、再摸索,建立了一套在不影响内业工作的情况下,以农机中心领导牵头任外勤小组组长,保证每天都有一组人员上道路进行监管的有效的执法机制,重点围绕周末学生放学回家、返校和山区街天群众赶集等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对拖拉机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及其它机动车显性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和监管,加大了执法力度。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10日,共出动执法车辆165辆次,出动人员700余人次,处理违法行为795起,其中:拖拉机载人的169起,不服从指挥3起,不按规定超车(停车)5起,空档滑行25起,不定期检验88起,机动车载货超过规定的5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17起,驾驶摩托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起,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43起,不带证151起,无证55起,饮酒1起,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1起,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4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228起。罚款金额达14万余元。
二、开展试点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及经验
(一)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好转
2007年8月1日至2008年8月10日,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双江辖区内未发生一起涉及拖拉机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取得死亡率,事故率,重伤率,都控制在千分之“四·三·二”以下的好成绩。
(二)全县拖拉机检验率、落户率、参保率明显上升
截止8月10日,2008年我县共办理拖拉机新机落户324台,落户率达100%,检验拖拉机1089台,应检数为1132台,检验率达96%,第三者强制保险投保率达到100%。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广泛提高了广大机手的参检、投保意识,拖拉机的检验率、落户率、参保率明显上升,严厉打击了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了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拖拉机驾驶培训人数不断上升,无证驾车等违法行为得到明显改观
通过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了无证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农村地区拖拉机无证驾车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机化技术培训学校拖拉机驾驶员的报名培训人数不断增加。2007年全县共培训拖拉机驾驶员754人,其中1至8月份共培训303人, 2008年1至8月共培训拖拉机驾驶员497人,同比增长64%。拖拉机驾驶员培训人数的不断上升,提高了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有效预防了重特大道理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为全面抓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我县重点围绕周末学生放学回家、返校和山区街天群众赶集等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对拖拉机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及其它机动车显性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和监管,通过加大上路执法力度,全县农村地区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五)部门协作得到加强,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进展顺利
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县农机监理部门积极配合县交警大队,认真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伤员施救等工作,建立了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试点工作联系制度,认真总结经验和分析解决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主动做好信息互通及拖拉机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现已联合处理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18起,广大农机监理员已基本掌握事故处理方法、程序、为今后顺利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