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部署和要求,确保新学期学生的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学生的交通事故,从9月1日至10月30日,江西省瑞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为加强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的领导,大队制定了《全市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黄锋常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建明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积极部署、狠抓落实。为加强校车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8月28日,大队联合教育局在大队召开瑞金市校车责任人、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会议。会上,杨建明副大队长作讲话,他指出目前全市校车存在问题,并结合我市校车管理的实际,提出公安机关对学校、校车及驾驶人的管理要求;市教育局杨小洲副局长要求,学校、幼儿园驾驶人要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工作责任感,确保师生的交通安全,同时要深刻认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对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队民警还根据校车的驾驶人的特点,在会上对如何安全行车和预防事故向与会者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辅导。会后,大队邀请汽车修理厂车辆检验员对全市的校车进行集中查验。
三是争取政府支持、加强部门协作。大队与安监、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查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强化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大队将采取设立举报电话、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校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将在《瑞金报》、瑞金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五是强化督导检查、落实奖惩措施。大队将制定考核标准,完善考核程序,强化对集中整治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大队将给予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大队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校车及交通事故的,大队将严肃追究责任。
通过整治,达到全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特别是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