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让广大群众共享交通发展成果,建立衔接顺畅、布局合理、安全便捷的农村客运网络,广安市交通运输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客运发展,努力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出行服务。
一是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在修建、改造农村公路时,充分考虑符合开通农村客运的条件,按标准安装设置安全防护栏、防撞墙、标志标线等安全防护措施;坚持路、站、运一体化发展,在城乡公路干道沿线规划建设港湾式停靠站、沿途招呼站,并配套完善候车亭、站牌等设施;采取以奖代惩的方式将农村公路管养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落实农村公路管养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责。
二是创新农村客运网络建设。通过新辟、改线、延伸现有农村客运班线,扩大农村客运的覆盖和服务范围,提高建制村通班车率。大力支持城镇化水平和居民出行密度较高的地区持续推进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推广规范化、标准化的服务。
三是健全农村客运补贴政策。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谁经营,谁受益”原则,对具体从事农村客运经营,承担实际经营风险的镇村一级农村(片区)客运经营者进行补贴。凡新购置并投入营运的农村客车,其购置费用、保险费用等,市财政按3万元/辆定额补助,由区市县财政按每月每座25元的标准补助实际经营者。补贴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四是深化非法客运市场整治。坚持“一牵头,三联动”和“政府领导、公安主抓、部门联动、属地负责、依法治理”的打非工作机制,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为加快农村客运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开展农村客运服务质量考评,凡服务质量考评不合格的农村客运企业和擅自停运、罢运的车辆,不得享受年度相关政府性补贴。
五是严格农村客运开行条件评估。区市县政府成立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安监、公安、国土、监察、交警、运管以及乡镇参加的农村公路客运安全通行条件综合监察评估机构,具体负责检查评估。检查评估要做到成熟一条,验收一条,开通一条,不能随意降低标准,以确保农村客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