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客运和危化品运输违法行为,遏制和有效防范客运和危化品运输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交警总队统一部署要求,自7月28日至8月31日,淄博市将开展为期1个月的打击客运和危化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迅速清查危化品运输企业
在本次打击客运和危化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公安交警部门将迅速清理查处危化品企业无资质、车辆无运输许可、驾驶人和押运员无从业资格的违法行为;迅速清理查处为非法运输危化品车辆提供非法改装服务和罐体的行为;迅速清理查处非法灌装和运输危化品的企业;迅速清理查处非法装载危化品上路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会同交通运输、安监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对全市所有从事危化品装载和运输的企业、场站、处所,在其危化品运输车上路前进行清查,坚决将隐患消除在出发地、上路前。
同时,客运车辆也在本次行动的重点整治之列。公安交警部门将集中对长途客车违反“2:00至5:00停运”规定的行为给予严厉查处,坚决禁止其继续行驶。对行动中查获的2:00前无法抵达目的地且不属于接驳运输试点车辆的,交警将及时引导其到安全的停车地点进行休息,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及其所在的运输企业,督促调整客运班线发班时间;无法调整的,建议交通运输部门予以停班。
公安交警部门将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对客运企业开展联合突击清查,并开展对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动态监控设备的集中巡查和突击抽查,严查故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和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违法行为。
发生事故的一律倒查到底
行动期间,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执法追责。凡是发生涉及危化品运输车、客运车的翻、撞、烧事故,无论是否造成人员伤亡,公安交警部门都将严查事故原因和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倒查责任、追究到底。
对于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据《刑法》的有关条款,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等,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