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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津市交警“四项措施”大力开展机动车乱停放整治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刘一力 2014年12月10日16:56

  为积极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创建城区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12月9日,湖南省津市交警大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和特点,精心组织部署,以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为切入点,以孟姜女大道、车胤大道、九澧大道、人民路、建设路等城区主次干道为主线,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加强路面管控,大力开展城区道路乱停乱放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现象,确保城区车辆停放规范、有序,为创建全国交通管理模范城创造良好的基础。

  一是科学部署,落实责任。为有效开展好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相关交通违法行为,津市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中层骨干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治辖区道路乱停乱放现象,并结合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依托路段包保工作责任制,制定了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强调工作实效,明确了领导负责、点段结合、责任到人的整治措施。同时,大队科学安排勤务,确保路面警力的最大化,进一步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此外,津市交警大队还注重提高全体民警的思想认识、责任意识和压力意识,将严查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作为预防和减少冬季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力以赴开展好乱停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乱停乱放整治常态管理机制。

  二是严查严纠,突出整治。为切实确保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实效,津市交警大队在城区范围内积极施以常态化执法严控。大队以孟姜女大道、车胤大道、九澧大道、人民路、建设路、万寿路、银苑路等城区主、次干道和设有禁停标志的道路为严管重点,全面开展乱停车辆的集中整治工作,实行严管严查严处。对乱停乱放车辆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对驾驶员在车内的临时停靠行为,“发现一辆,教育一辆,劝离一辆”,始终保持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

  三是规范执法,提升效果。为进一步确保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的执法管理实效,津市交警大队始终以人性执法为立足,针对违法停车非现场处罚工作,专门制定了“一喊、二等、三定、四拍”的工作规范,要求民警在整治过程中注重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执法质量、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在整治过程中,大队民警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立即驶离;驾驶人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或不在现场的,必须拍照取证,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依法处以罚款;对驾驶人不在现场且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出动清障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民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开展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指出车辆乱停乱放的危害性,督促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抵制交通陋习。大队要求民警通过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文明语言,固定执法证据,消除投诉隐患,确保既消除违法,又取得群众理解,有效提升城区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的社会效果。

  四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为积极营造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的深厚舆论氛围,津市交警大队积极做到宣传先行。大队疏堵并重,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夯实宣教工作基础。整治行动之初,大队便充分利用官方微博、手机短信等自有阵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津市大队积极开展的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对广大交通参与者进行安全提示。同时,大队还组织宣传民警协同各股室、中队先后深入辖区街道开展走访,积极争取区域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共同做好辖区道路停车区域的日常管理工作。此外,津市大队还进一步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的意义,曝光各种违法占道停车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争取市民的理解与支持。播放文明交通宣传公益广告和安全提醒,大力宣传,倡导文明停车、安全出行,提高众多机动车车主社会公德意识和素质,促使违法行为人自我纠正违法行为,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整治当天,津市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30余人,警车6台,共查纠机动车乱停乱放11起,起到了明显的整治效果。

(责任编辑:杨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