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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岢岚县运管所五项措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五要十不准规定”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陈贵庭 2013年3月14日11:51
    近日,岢岚县运管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县委制订的《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的“五要、十不准”规定》和县纪检委《关于改进作风和廉洁自律》的通知,并就如何贯彻落实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以下五项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所党支部明确要求,的有关内容除了在全体干部职工中进行集中学习外,还要做为今后党支部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传达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熟知的有关内容,进一步领会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要求上来。

    二是把学习贯彻同“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创优运输环境、严肃工作纪律”等活动结合起来。按照县委、县纪委有关改进工作作风活动的安排部署一并抓好落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主题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是把落实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落实的领导责任,将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今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重点。

    四是把落实同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和维护运政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文明机关、文明行业形象,努力创建服务型机关,不断取得政风行风建设新成效。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所班子成员、支委和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落实的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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