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华宁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文明办、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2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华宁县2012年全面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职小分队及乡镇交警中队、派出所的主力军作用,配置宣传专用车1辆,充分利用交警支队配发的宣传装备、资料,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宣传教育为主题,在交警支队宣传科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深入全县公路沿线村委会(村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家庭等场所,积极传播交通安全文化,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并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成效。
一是制定计划,确定工作目标。县文明办、道路交通安全专职宣传小分队认真研判,年初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华宁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计划》,明确宣传区域,宣传对象,宣传重点,确保宣传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结合辖区实际,细化措施,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紧紧围绕“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的“四个六”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努力增强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认真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及文明交通先进个人“十二个百”创建,文明驾驶员评选推荐活动,切实增强文明交通宣传的社会效果。
二是发挥媒体的广泛宣传作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媒体免费刊播制度,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基础建设,积极利用报刊、网络、广电等媒体刊登宣传稿件,利用华宁电视台播出新闻、专题片,并每晚播出《平安60法》、《血泪危途》、《破局》等交通安全公益广告、警示教育片,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
三是充分发挥联勤联动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地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活动。交警大队交通安全宣传专职小分队适时联合交警支队宣传队、乡镇中队、派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暨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先后深入公路沿线的青龙镇斗居小学、华六中、华七中、宁州镇华一中、甸尾小学、那果小学、右所小学、马鞍山小学、葫芦冲小学、盘溪镇大寨小学等中小学校及磨沙塘、乐士堂、九甸、平坝等村委会(村寨)、客运企业、机关、厂矿、社区等场所,采取讲授交通安全课,展出挂图,张贴宣传画,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采取宣传与上路执法相结合,结合交通事故案例,采取“以案说法”,宣讲解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客车超员、危化品运输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救护常识、职业道德等基本常识。
四是精心组织,积极开展阶段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先后开展了“春运”、3.30中小学校安全教育、五月宣传月、六月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酒后驾车、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亮牌行动”、摩托车整治、九月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月、“喜迎十八大、牵手平安行”、“安全在我心中、方向在你手中”进客运企业、文明交通进家庭、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宣传教育活动。
五是强化阵地宣传。在车辆管理所、大(中)队办公区、违法处理、交通事故调解、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客运站等地方,加大对外执法窗口、公共场所及典型事故案例的宣传教育,围绕不同时期交管中心工作,粘贴、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挂图,播放警示光碟,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及宣传材料,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同时,通过广播电视、华宁警方微博、中央省市网络、报刊等平台,及时发布道路通行情况、恶劣天气出行安全提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客货运交通违法及记分等警示类、服务类信息,努力为驾驶人提供便利服务。
六是宣传典型、树立榜样。县文明办、公安交警部门积极行动,开展示范单位、文明驾驶员、文明交通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年内评选推荐了文明交通示范企业烟草公司、文明车队惠智汽车运输公司、文明学校华宁县第六中学及文明交通先进个人。评选推荐9名玉溪市文明驾驶员。
2012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中,华宁县共出动宣传力量732人次,宣传车212辆,进学校、机关、企业、村委会、厂矿等场所讲授交通安全课195场次,悬挂宣传挂图43次,展出宣传展板847块次,播放宣传光碟、电影81场,刻录光碟270盘,印制、发放各类宣传材料42100份,受教育人数65146人次。同时,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络、广电等媒体刊登宣传稿件1223篇(幅),利用华宁电视台播出新闻、专题片15条,并每晚播出《平安60法》交通安全公益广告、警示教育片,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为全面预防辖区道路交通事故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