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 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正是公安机关的这种性质决定了公安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公安民警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政治坚定,自觉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一、党的政治纪律是公安队伍铁的纪律
党的政治纪律,是规范党员的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政治立场、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的行为规则,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政治纪律是党的最重要的纪律,在党的各项纪律中,具有主导地位,是保持全党在政治上高度一致,实现党的纲领、任务的重要保证。毛泽东同志始终强调:“在复杂的斗争中,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统一认识,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把握斗争的全局,对各种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掌握对敌斗争的规律,正确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取得斗争的胜利。”邓小平同志也曾经指出:“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理想和铁的纪律,这是我们真正的优势。”中国共产党成立91年的艰苦历程同样告诉我们,始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政令的畅通,是我们党执政地位不断巩固,各项工作不断发展的根本保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对于巩固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至关重要。
公安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一支纪律部队,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坚守政治信念、坚定政治信仰不仅是公安民警最基本的,也是最根本的纪律要求,是每一名公安民警必须遵守的铁的纪律。《人民警察法》中对公安民警纪律的要求中最首要的就是对政治纪律的要求,即“不允许有散布有损于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不允许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面对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我国的图谋,以及国内外敌对分子的捣乱破坏和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影响,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神圣使命,公安队伍必须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清醒头脑,用党的政治纪律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同违犯政治纪律的一切行为作斗争。只有这样,才能坚决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维护党的领导权威,使我们党在错综复杂的国际斗争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种种表现
政治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组织和党员对中央已经作出决定的重大方针和政策问题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绝不能自行其是,公开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反的言论,采取同中央的决定、决议相违背的行动。如个别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党的意识和执政意识淡薄,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的存在严重的地方和部门本位主义,对中央的决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作风浮躁、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甚至弄虚作假。这些现象在公安机关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令的畅通,影响了公安民警的形象。
(一)党性原则不强,政治立场不坚定,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表现为极个别党员干部政治观念不强,政治纪律意识淡薄,自由主义倾向严重,理想淡化、信念动摇,丧失政治立场,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坚决,甚至背叛祖国、背离人民,公开散布有损于国家声誉的言论,诋毁党和政府。
(二)对上级的决策部署不能坚决执行,造成警令不通。表现为个别单位本位主义严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上级的决策部署存有疑义时,往往从局部利益,从自身的利益考虑较多,从整体的、集体的利益考虑较少,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甚至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其他变通的办法,我行我素,造成警令不通。
(三)好大喜功,作风漂浮。表现为作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通过不切实际的虚假数字、事例吹嘘自己的政绩,急功近利。个别党员尤其是个别领导干部,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把自己混同于群众,说话不分场合,非常随意,不该说的也说。不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却在背后乱发议论,如个别人热衷于传播所谓的“政治笑话”、“政治段子”,对上级的决策部署品头论足,对党员和群众的思想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四)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表现。如个别人热衷于担任“民间组织部长”,对干部的任用问题随意传播,毫无根据的安排、评说,扰乱人心;有的领导在重大问题上缺乏原则性,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个别领导对违法违纪问题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袒护包庇。
这些现象违背了党的政治纪律,存在于公安队伍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队伍的团结与稳定。因此,必须把政治纪律教育放在所有教育的首位,教育和引导广大民警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对党和政府的信赖,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筑起严守政治纪律的思想防线。
三、公安民警必须做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模范
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章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要求,公安民警更应该做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模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确保在理想信念上不犹疑、不含糊、不动摇,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一)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要始终强化党员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时刻不忘自己的入党誓言,时刻不忘用党员标准来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自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加深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经验的认识,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善于从讲政治和维护稳定的高度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各种政治谣言的严重危害性,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二)加强纪律教育,提高自律意识。要把政治纪律教育放在纪律教育的首位,紧密联系党员队伍实际情况,着眼于提高党员民警的政治素质,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和引导党员民警增强党性观念,增强宗旨观念,增强纪律观念,强化自律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其他各项纪律规定,并体现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用严格遵守党纪的实际行动树立公安民警政治坚定、执法公正、为警清廉、一身正气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党纪。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始终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各级公安政工、纪检和督察部门,要在自身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基础上,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各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从而保证政令、警令的畅通,永葆党的纯洁性,永葆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