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民警的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安全意识,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民警思想防线,自觉抵制腐败侵蚀,高速三大队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通知》精神,现将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明政治和警务纪律,保证队伍政治坚定。全体民警要严守政治纪律,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要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严格执行警务保密纪律。
二、提高警惕,确保内部安全。按照省厅、市局及支队有关部署要求,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值班备勤工作中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出现缺岗、漏岗、不在岗等现象,偏远所队、警务室和执行巡逻任务的民警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范,确保内部安全。按规定佩戴单警装备和严格管理使用枪支,认真落实《公务用枪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坚决防止枪支被盗、被抢案件和枪支丢失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五条禁令”,确保队伍自身稳定。切实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对大队全体人员(包括协管员)涉枪、酒、车、赌等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及时了解民警的思想动态,发现队伍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狠抓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发生违反“五条禁令”的案(事)件。要严格按照《警车管理规定》加强对警用车辆的管理。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严禁警车非警务在酒店及公共娱乐场所前停放,严禁乱停乱放,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管理,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监督检查,保证队伍纪律严明。加大对落实各项工作的督察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苗头性问题,对存在隐患的部门和民警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对工作措施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引发问题或被上级通报的,甚至无视纪律顶风违纪的民警,一律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