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贵溪市“12.24”校车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迅速部署,迅速行动,采取“四三二一”措施切实加强校车管理。
一、实行“四查”措施。一是查“双证”(校车许可证、校车驾驶人证);二是查校车驾驶人,重点排查校车驾驶人驾驶资格;三是查校车车况,杜绝将无牌无证、报废、假牌套牌、拼装等非法车辆作为校车使用;四是查车辆路线,对行驶路线做好登记,由各中队加强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二、落实“三项”责任。明确校车源头管理的属地责任制,大队按照“大队领导包中队、中队领导包片区、民警包学校”的方式和“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落实工作,辖区中队领导为本辖区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确保每所学校、每辆校车都有民警负责包干。严格落实“三项”责任:一是排查一遍。12月底前深入开展校车及其驾驶人排查工作,彻底摸清校车底数,对车辆状况、驾驶人资质、车辆行驶路线及时间等信息进行掌握登记;二是建立台账。督促帮助学校建立健全车辆基础台帐、驾驶人基础台帐、车辆投保台帐、驾驶人安全教育学习台帐、车辆自检台帐;三是强化教育。组织学校校车安全负责人、随车老师和校车驾驶人一个不漏地开展一遍交通安全的教育培训,结合“12.24”贵溪市校车特大交通事故,组织民警走进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并定期组织校车驾驶人开展集中教育培训,提高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三、开展“二项”专项整治。大队根据路面巡查与源头管理相结合、整治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校车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治理。一是根据辖区校车的行驶情况,在学校路段、门口和主要道路设置整治点,重点检查校车及校车驾驶人资质,严厉查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排查7座以上接送学生的情况;二是加强上学、放学时段的交通管理,对处在拥堵路段等交通复杂地区的学校,定人定岗加强指挥疏导,重点整治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学校路段道路形成严管态势。
四、签定一份校车安全责任状。大队加强对学校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大队与学校法人代表、学校与驾驶人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确保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