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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鼎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调查与思考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何浩 成浩 2012年12月14日13:13

    常德市鼎城区道路通车里程4478公里(其中207、319国道95.4公里,省道S306线33公里,临岗高等级公路22.5公里),机动车保有量10.5万台,机动车驾驶人9.8万人,交通情况复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繁重。2008年以来,在鼎城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该区以推行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为契机,充分发挥以交警、交通、安监、农机、教育等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调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积极性,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乡镇履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基本形成,事故防控和处理机制逐步建立。2008年—2012年期间,全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基本指数连年保持稳中有降的良好态势,仅2012年2月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各类社会纠纷和矛盾逐年减少,和谐的警民关系和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环境基本形成。

    一、五年来主要工作做法及经验

    (一)加强网络建设,落实工作责任。该区建立健全了区级领导包乡镇、包国省道,乡镇干部包村组,村组干部包驾驶员、车辆的责任包保体系,对95.4公里国道和33公里省道分段明确由18名区级领导包保;32个乡镇及601个村(居)分别明确由区级领导和乡镇科级干部包保;在全区32个乡镇建立了摩托车、低速车社会化管理办公室,以区道交安委文件明确了36个乡镇农林场交通安全专干,构建纵向到底的社会化管理网络。2011年,区交警、教育、交通、安监等职能部门联合各乡镇,创新了校车安全管理鼎城模式,开创了全区农村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每年安排一定的宣传经费在区电视台、电台设立专栏宣传,在中小学校开设交通安全知识普及课,开展宣传一条街活动,组织宣传车赶墟场、宣传电影到农村等“五进”宣传活动。积极探索和创新宣传途径,通过与广告公司、电信、移动等企业合作的方式,由企业出资80多万元,在临岗公路、S306线、武陵镇城区制作、安装了120多块宣传标牌,把交通安全宣传与企业宣传结合起来,既美观得体又为财政节约了开支。

    (三)加强基层管控,前移预防关口。建立健全农村基层交警中队,是预防国省道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有效举措。2006年以前,鼎城区农村交警中队只有三个,管控的触角没有得到有效延伸。近5年来,该区投入资金400多万元,狠抓“三基”建设,强化基层管控,农村交警中队由4个增加到8个,在江南城区设立了善卷中队和桥南中队2个中队,一线警力占80%。目前,以交警中队为中心辐射周边乡村,涵盖全区国、省、县、乡、村道的社会化管控网络基本形成,事故防控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加强黑点整治,严控事故源头。常德临岗公路是全市的专业化管理重点路段之一。S306线王家桥路段改造后一度也是事故高发的黑点路段。为整改这两条重点路段,全区解决资金200多万元,在临岗公路富贵路口设置红绿灯电子警察智能管控系统,在7个平交和厂区路口安装减速道钉6336个,施划振动减速标线472米,铺设铸铁减速道板23米;在S306线安装仿真卡通警察15个,爆闪灯16个,筑构防撞墩131米,完善相关配套标志标牌37处,通过物防、技防措施弥补人防上的不足,有效地遏制了两条路段事故高发态势。2012年,区财政投入专项整治资金130万元,排查整改突出隐患和危险路段18处。

    (五)加强违法查处,维护路面秩序。5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100多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摩托车数量多、涉摩事故高发的实际情况,对摩托车进行了重点整治,在全区推行了摩托车社会化管理责任包保机制。启动了非现场执法处理,在政府路口、大圆盘、沅水一桥南引桥、善卷路、车站路等城区主要路口、路段设置了电视监控系统,24小时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实时监控;在鼎城路与大湖路十字路口、临岗公路富贵路口设置了红绿灯并实现违法数据微机录入。全区共查处超速违法行为5万余起,超载违法行为7000多起,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3000余起,涉牌涉证违法2800多台(次),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00多起,查处“三无”摩托车2万台(次),依法拘留400多人,,有力打击了交通违法犯罪,有效地遏制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全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六)加强现场处置,维护大局稳定。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以上逃逸事故和无赔偿能力的交通事故处置难,而事故现场处置得力与否,是群体性事件是否引发的关键。在事故现场处置方面,一般情况下,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接到报警后,要求辖区交警中队白天5分钟内、晚上10分钟内赶赴现场,要求事故现场所属乡镇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也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前期处置。遇到重大以上逃逸事故或有引发群体性事件苗头的事故现场,先期到达的交警和乡镇负责人会第一时间层级向区政府主管领导报告,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交警勘察现场、疏导交通,公安维持秩序、盯住重点,乡镇做好善后工作、劝导安抚受害人家属,各项工作都有条不紊地有序展开。

    (七)加强三调联动,化解社会矛盾。2009年7月,鼎城区按照全市人民调解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首批筹备了道路交通事故委员会驻交警大队调解室。趁势把人民调解机制引入交通事故纠纷调处工作中,并以此为突破口,创新了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道路法庭调解为框架的“三调联动”事故调处三大机制,收到了较好的事故调处工作效果。2010年7月,该工作经验被湖南省交警总队向全省推介;同年8月,该工作模式作为鼎城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得到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肯定。目前,人民调解室年均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380多起,占大队受理城区一般程序交通事故数的65%以上,调处成功率达97.5%。

    二、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全区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鼎城区交通事故总量依然很大,国省主干道事故高发态势没有真正压下来,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问题。2月18日发生在319国道许家桥民族村路段的两车相撞导致3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暴露出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一定要引起高度警觉。目前,鼎城区大部分国省道主干道和乡村公路扩容改建,通行条件得到了极大改观,车速普遍提高,而相关配套标志标线又没到位,形成新的交通事故黑点路段,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

    (二)群众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不强。还没有在全社会形成“交通安全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和浓厚氛围。公安交警部门虽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但仍然长期处于单打独斗的局面。如在媒体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往往需收取费用;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开展宣传教育时,得不到有力支持配合等现象时有发生,宣传效果不尽人意。少数部门和乡镇宣传工作处于应付状态,上面喊一阵,下面动一下,工作主动性不够。

    (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工作开展不够。还未真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履责不力。个别单位认为交通管理工作是交警部门的工作职责,对于上面部署的各项交通管理工作主动性不够;《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机关、社会团体、行政事业单位、教育部门等有关单位都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义务,但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履责的部门不多。

    (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滞后于道路建设。道路安全保障系数难以短时间提高,交通事故仍高位运行。目前,鼎城区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通乡通村公路逐渐得到水泥硬化,但道路保障行车安全的一些基本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基本上没有交通标志标线和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而这些问题无法在短时间得到解决,必将长时间影响交通安全。

    三、今后五年主要工作思路及工作重点

    (一)以农村道路“保安”为重点,预防靠前,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体系。要始终把压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放在公安交管工作的首位。鼎城区重大交通事故主要集中发生在农村地区国省主干道及乡村道路,所以,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仍然是今后工作的重点。一是狠抓社会化责任包保机制的落实。要争取区政府增加“五大安全”中交通安全的经费保障额度,解决好村级交通安全员的部分工作经费,同时提高社会化管理工作在全区综治考核和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比重。二是深化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管理。要抓好摩托车上牌办证业务下放到交警中队工作,协调税务、医院延续相关便民服务措施,降低办事门槛。三是完善“五化”防控体系。要根据事故情况调整专业化管理路段,加强重点路段专业化管理中队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制度;建立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对连续发生2起重大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要列入“黑名单”,重点监管。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四是加快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全力推动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争取所有乡村道路与主干道平交路口全部设置减速带,其它交通安全设施基本建设到位。

    (二)以城区道路“保畅”为重心,深化创建,进一步拓展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思路。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的迅猛增长与道路通行能力滞后的矛盾加剧,加之常德大道改扩建工程施工改道通行等客观因素,江南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因此,要及时调整工作重心,集中精力确保城区道路畅通。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每月开展1-2次集中整治行动,提高交通守法率;深入开展各种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市民文明出行意识。积极缓解城市行车难、停车难。要进一步巩固畅通工程创建成果,以解决堵点为重点,以确保畅通为目的,加强对江南城区交通堵点的治理,当好政府参谋,完善武陵镇新城区路网结构规划;逐步完善城区配套交通设施及灯控设施;全面推行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多措并举减少城区交通堵塞。强化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加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开展酒后驾驶,摩托车、公交车、的士车、渣土车乱停乱靠、随意掉头、闯红灯,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实现交通秩序持续良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管理好交通劝导员和增加交通协警,充分发挥他们的交通协管作用,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劝阻力度,对城区乱停乱靠形成的堵点进行无间隙劝导和疏理,确保城区通畅。

    (三)以交通违法“减少”为目标,惩教结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在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驾驶人的守法观念和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减少交通违法。司法部门要搞好交通安全普法宣传,交警部门要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亮化”工程将“五进”交通安全宣传落到实处,广播电视部门、新闻媒体要运用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学校要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各单位在搞好本单位人员交通法制宣传的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强化其遵纪守法意识。

    (四)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设置合理、健全的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完善财务保障,区政府争取每年安排一定的道路交通建设资金,加大道路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解决相关执法部门的经费问题;区交通、公路、交警等部门要在道路新建、改造时加强指导,确保道路建设规范,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各乡镇要配合职能部门加大对隐患路段的治理。物价部门要合理制定价格政策,保护群众利益,确保道路交通运行体系井然有序。

    (五)转变观念,优质服务,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要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警队活动,进一步转变民警观念,推行便民利民举措,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升队伍民意测评群众满意度。通过开展“三访三评”,进一步深化“大走访”活动,主动与社会各界加强沟通交流,主动倾听民意,主动接受监督,主动整改不足,主动提供服务,化解矛盾,整改漏洞,有效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组织车驾管、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等窗口工作人员苦练内功,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素质。大力推行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理办结效率,积极为群众提供错时服务、延时服务,提供最优质、最便捷的服务。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道路法庭“三位一体”的交通事故调处机制,让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真正落到实处,并认真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力争形成特色工作品牌。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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