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广西区交警总队高速二大队严格按照上级公安部门统一部署和要求,自我加压,狠抓各项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在辖区扎实开展专项行动。行动当天,大队共出动警力12人次,警车4辆次,登记检查客运车辆61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起,发放宣传资料120余份,取得了预期整治效果。
一、强化重点,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行动当天,大队在柳州收费站设置检查卡点,强化对客运车辆特别是省级长途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大货车的查处,严查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在收费站发放提醒教育卡,告诫驾驶员以上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要求将安全隐患消除才准许放行,最大程度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确保辖区道路安全。
二、以路面管控为突破口,全力整治辖区道路通行秩序。行动期间,大队紧紧结合辖区实际,科学安排警力,将可用警力投入路面一线,加强路面违法交通整治。采取动态巡逻与静态定点查处的方式,结合“打击盗窃侵财犯罪”、“涉牌涉证”专项行动,加大对1263km至1276km路段的巡逻管控,特别是13时至17时,凌晨2时至5时,安排警车在上述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进行巡逻,提高路面见警率,对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纠。
三、规范执勤执法,加大警力装备投入。整治行动中,大队每位参战民警都按要求佩带执法记录仪上路执勤,把所有执勤警力和执法装备投向路面。并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要求,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切实依法、严格、公正、文明办案,最大限度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突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统一行动期间,大队民警在执法的同时,坚持宣传同行教育为主的执法理念,一是在违法查纠现场利用检查空隙向交通参与者发放宣传资料,增强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二是在开路面巡逻过程中利用车载显示屏打出宣传示语,对交通参与者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对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三是充分利用微博、QQ、柳州交通台实时更新当天的行动情况,广泛宣传“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遮挡号牌、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