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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凤庆交警执法改旧貌 服务解民忧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云南省凤庆县交警大队 李双双 2008年9月3日8:19

    执法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也关系到交警的形象。过去,凤庆县交警大队执法质量较差,人民群众颇有微词,大队主要领导通过大量调研,发现队伍法律意识不强,对执法质量认识不够,法律知识欠缺,极个别民警自我感觉良好,甚至对加强法制建设产生较强的抵触情绪。

    面对这种现实,大队一班人通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出了 “法制建设是队伍建设的生命线”的口号,确定了“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强化监督,提高质量”的工作思路,将法制工作纳入全年目标管理考评之中,实行一票否决,以此作为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了上下一心、全力以赴的氛围。

    在树立和巩固执法民警法制理念方面,大队进一步强化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人权意识,防止随意执法现象发生,使民警在办理交通事故案件和交通违法案件中更加规范。先后出台了《民警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要求民警从小事做起,严格规范八小时内外的一言一行。民警在规范中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更明白应该怎么去做。通过持之以恒地抓规范,队伍的形象好了,受群众欢迎的程度高了,民警执法不但公平、公正,而且规范、文明,日常工作最大限度地得到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理解和支持。 

    大队在办证大厅和各中队设置警民联系栏、温馨提醒牌,车管分所、事故处理室等窗口单位将办事程序、工作流程、收费标准、法律依据公开。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居(农)民和民营企业主中聘请了21名道路交通安全督查员,实行开门评警,通过走访、咨询民营企业、有车单位、驾驶员,及时掌握改善执法活动在社会上的反响,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自开展规范化建设以来,民警们脸上和善的微笑多了、“四难”的现象不见了,耐心的解释多了、严厉的斥责不见了,真诚的规劝多了,粗暴的处罚不见了。同时,大队始终用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尺度,坚持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热心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为解决偏远农民办证、办照不便的问题,大队领导主动与群众沟通协商,多次深入小湾、新华、诗礼等地上门办理照证;向前来办理车辆管理手续的群众耐心细致答复每个问题,并发放“便民卡”,告知尚缺手续内容和办理的程序等,实现了打击、管理、服务、执法四大职能的“零投诉”。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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