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通过书面报告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和九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批准书面回复后,由副大队长徐雪琼、车管所长魏荣珍和副所长曹英秀作为监销人和销毁人将所有销毁档案运至九江县东泉路蛟滩湖空地集中销毁,记载销毁档案情况的登记薄和销毁记录全部按要求存档备查。
为了合理规划现有的档案室空间,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和《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要求九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对保留满2年的注销、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资料和注销机动车档案资料进行清理登记造册,经2016年10至11月2个月多月的清理共有5158本2006年至2014年注销满2年的五小车辆机动车档案和1844本2012年至2014年注销满2年五小车辆驾驶证档案按规定予以销毁。
九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合理利用空间对档案室现有的机动车、驾驶证档案进行了规范整理,使得各种档案类别清楚、井井有条,有效加强了机动车、驾驶证档案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