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下午,潼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会同环保局、交警大队召集县城区域所有建筑工地负责人,适时组织召开了专门性工作会议,对城区建筑工地施工工作提出明确的规范性要求。
会上,县城管局副局长郝建勋组织学习《关于印发潼关县2016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暨信访未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域建筑工地施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县环保局副局长王英民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环境治理的紧迫性出发,传达了县委、县政府在环境治理、安全生产及信访维稳方面的工作要求,强调对各类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将坚持“从重处罚,严格管理”的原则,各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应切实达到“六个100%”的规范性标准;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队长孙杰表示,对建筑工地施工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冲洗、不覆盖、沿路抛洒,以及渣土车辆手续不全等违规违法行为,将联合县城管局、县环保局从严执法,齐抓共管。城管局组织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负责人当会签订《规范施工承诺书》,县城管局局长张向阳结合当前的环境整治强调,环境治理工作已刻不容缓、迫在眉睫:一是各建筑工地负责人必须在短时间内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并及时将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工地每一个人。二是要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各项目工程建设既要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更要为人民
群众的生活质量、城市环境保护负责。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于违法违规施工的,将坚决做到高限处罚,绝不姑息。
县城管局副局长延昱彤主持会议,贯彻会议精神要求:各建筑施工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六个100%”,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按照规定时限迅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或仍存在其他问题的,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