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潼关县城管局对全县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规范治理,改善市容市貌,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达到治污降霾效果。
执法人员按照局领导统一安排,积极向城区内各个酒店、宾馆及承办婚丧嫁娶事项的企业(个人)和事主发放了关于规范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告知书,并详细讲解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告知书中明确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同时强调指出对于违反规定的,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通过严格管理和规范整治,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共同创造一个清洁、优美、绿色、文明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