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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年内出台 保障公交优先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 2013年4月23日8:38

    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年底前将出台,旅客集散中心、居住小区等项目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不得非法占用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或改变其用途。19日,在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活动中,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呼吁立法保障交通基础设施等建设,并完善实施细则。

    日前,《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广泛征求民意,将于年内正式出台。1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世平接待代表,听取市人大代表李海鹰、康承华和王尔宽有关公共交通的建议和意见,交通运输局等相关负责人也来到现场进行交流。“经过了解,目前济南的公交场站缺口约为75公顷,有千余辆公交车只能停在大马路上。”市人大代表李海鹰建议,应该从机制上解决公交场站,立法保障公交基础设施,同时完善实施细则,从而更好地保障公交优先。

    济南运行的公交车现有4000多辆,作为全国15个公交都市试点城市之一,济南未来公交车数量将达8000多辆。“公交车数量增加,也要求场站配套建设跟上。”济南公交相关负责人介绍。据介绍,目前,济南公交停车场共有80余处,只有四分之一的是国家划拨的,另外的停车场地都是公交部门通过租赁,或与当地协调无偿使用的,但与当地协调使用的停车场地往往存在着一些不确定因素。

    济南市规划局市政处规划处长张启来介绍,他们针对公交场站规划了184处共207公顷,目前使用的四五十处符合规划。济南公交部门将启动公交专项规划,将公交场站范围、用地等与规划部门进行对接,确保场站到位。在现场,人大代表康承华则建议开通直达济南化工产业园的公交线路,人大代表王尔宽建议在大桥镇和桑梓店镇间开通循环公交,填补公交空白。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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