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滨州市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县的邹平县,如今16个镇办的853个村全部通达公交车,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城乡一体化公交网络和运营机制。
邹平县在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过程中,在资金、用地、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该县凡经全县综合交通规划、城镇公交网络线路方案确定的重要公交基础设施,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计划;积极支持各镇办建设标准化农村公交客运站、站牌建设,补贴资金纳入县财政交通工程建设经费预算;对城区公交首末站、港湾、换乘点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城市工程建设经费预算。
邹平县政府拨付5000万专项资金用于客运班车的更新及补助。该县规定各镇办辖区内的乡村公交网络,由公交企业投入车辆,所属镇办给予车价50% 的资金补贴,并核定线路车辆年度营运亏损额,由各镇办进行票价补贴,每车按大车(7 米以上)3万元,小车(7 米以下)2万元的标准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公交企业。
该县还实行集约化经营,严格按“ 五定、 三统一”(定线路、 定班次、 定时间、 定票价、定站点;统一排班、统一调度、统一结算)的服务标准规范运行,一级公交网络执行每人每次1 元,全天候、全程一票制;二级公交网络每人每次2 元;各镇办辖区内的乡村公交车每人每次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