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运输网 >> 运输管理 >> 运输政策 >> 正文
[四川]关于加强道路客运运力调控推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 2010年12月6日13:44
各市、州运管处(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运力调控推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390号)的精神,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运力调控,推进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新增道路客运班线和运力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以加强道路客运运力宏观调控为主线,严格控制新增道路客运班线和运输,提高客车实载率和能源利用效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科学编制道路客运班线年度发展计划。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组织本地客运企业、车站,对本地的已开行客运班线的客流量、投放车辆数量、途经线路、日发班次、车辆类型等级和使用年限等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摸底,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科学确定“十二五”期间的道路客运班线布局规划。在此基础上,拟订年度道路客运班线和客运运力发展计划。凡是未编制或未纳入年度发展计划的客运班线和运力,原则上不予以许可。

     (二)严格控制新增道路客运班线。对年平均实载率低于70%的已开行市际、省际道路客运线路,一律不得再新增客运班线;对与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平行(高速铁路、轨道交通经停站点所在城市与公路客运班线起讫地所在城市相同)的省际、市际客运线路,原则上不再新增客运班线;对已开行且起讫地相同(即:起点地为同一市、州,终到地为同一市、州、盟)的省际一类客运线路,除因客源变化调整起讫地的外,原则上不新增客运班线;对与现有市际客运线路重复里程在70%以上,且现有客运线路实载率低于70%的二类市际客运班线不得新增客运班线;对与现有市际客运线路重复里程在70%以上,且现有客运线路实载率高于70%的二类市际客运班线控制新增客运班线;对与现有市际客运线路重复里程在70%以上,且现有客运线路和拟开行客运线路全程为高速公路的,可以新增客运班线。对省际、市际旅游客运包车年平均工作率低于70%的市(州),一律不得新增市际旅游客运包车。

     (三)严格控制新增道路客运运力。对年平均实载率低于70%的已开行市际、省际道路客运线路,一律不得新增客运车辆,更新车辆的不得增加座位数。进行客运线路运力结构调整的,可以增加单车座位数,但不得突破该客运线路现有总座位数(即:遵循车辆总数和座位数双不突破的原则)。

     (四)已开行的市际、省际道路客运线路的经营期限届满,且该班线年平均实载率低于70%的,所有参营运输企业、起讫地运管机构和原许可机关应共同研究制定运力调控方案,明确运力调控目标、程序和方法,以加强现有客运运力调控,使其实载率达到70%。

     二、完善客运班线和运力管理

     各级运管机构要进一步规范客运班线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依法加强客运运力管理。

     (一)凡是更(新)换班线客运车辆时需增加车辆座位数的,必须提交该客运线路年平均实载率证明。省际客运班线实载率证明由起点地车站出具、车站所在地运管机构核实;市际客运班线实载率证明由起点地和讫点地车站分别出具,车站所在地运管机构核实;市际客运班线起讫地一端无等级以上车站的,由开行运输企业根据本线路前12个月的营收计算班线年平均实载率,由开行运输企业所在地市级运管机构核实后出具实载率证明。

     (二)从2010年9月1日起,各县级运管机构要将本级机关新许可的新增(含增车)的客运班线和客运包车情况统计后填写《新增客运班线运力汇总表》,按季度向市级运管机构备案,由市级运管机构汇总后上报省局。同时,市级运管机构要将本级机关新许可的新增(含增车)的客运班线和客运包车情况统计后填写《新增客运班线运力汇总表》,按季度向省局备案。

     (三)各级运管机构要做好客运班线实载率调查和上报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基础台帐,按照客运班线分类计算平均实载率,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向上级运管机构上报上季度本地客运班线平均实载率。客运班线平均实载率由起点地市级或县级运管机构负责调查和统计,市级运管机构汇总本市、州所有客运班线平均实载率后,在《原有客运班线新增运力汇总表》分类填写后上报省局客运处。

     三、各级运管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运力调控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390号)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通知的规定,制定本地的客运运力调控政策,推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值班编辑:海东)
最新通讯员新闻
信息检索
关键字
类  型
新闻阅读排行
本日排行
本周排行
本月排行
更多>>运输刊物订阅
更多>>精品车辆
新闻回顾
更多>>专题新闻
更多>>通讯员列表
更多>>合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