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大同市治超办了解到,从源头上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将“有法可依”:将于明年元月正式实施的《山西道路运输条例》对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的责任主体、货运源头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被禁止的行为以及执法主体的源头监管等均作了明确的规定。
大同市治超办的负责同志说,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的关键在源头。今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章全面系统地规定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的责任主体、货运源头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被禁止的行为以及执法主体的源头监管等,涵盖了源头治超的方方面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工业经济、煤炭、交通、公安、国土、监察、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依法在源头治超工作中担负职责。在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中,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通过进驻、巡查等方式,对政府公示的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不履行义务的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其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
据了解,将治超工作提高到地方立法层面,从而使源头治超纳入法制轨道,这在山西省乃至全国都是一项重要创新。目前,市治超办正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山西道路运输条例》,特别是《条例》中关于源头治超的内容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以便为《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创造条件。
11-1·河北:交通运输部“绿色通道”政策研讨会唐山召开 11-1·《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今起实施 严审运输容器制造单位资质 10-26·[重庆]江津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指引交通运输行业发展 10-19·[河南]市交通运输领域出台新规 10-13·[山西]省道路运输有了“硬规矩” 五大关键词解读 10-12·《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出台 明年元月起施行 2-29·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 12-6·新《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出台 11-14·关于促进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10-26·《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9月1日实施 10-26·河南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 10-26·交通部等三部委:专用校车儿童座须设置安全带 10-26·陕西:欠缴公路养路费滞纳金征收比例下调为千分之五 10-26·西藏:公路限速 超时速50%以上吊销驾照 10-26·国家高速公路年内统一命名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