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运输网 >> 道路客运 >> 站场动态 >> 正文
[云南]禄劝客运站以未盖章发票代替车票(图文)
来源:生活新报 姚时美 2010年12月22日15:12

    买不到汽车专用客票 禄劝县城北客运站出“奇招”
    未盖章发票代替车票

    在云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上,用圆珠笔写着目的地、票价等,约两个月前,禄劝县城北客运站的车票以这样的方式更换了面目。记者调查得知,目前禄劝县的客运汽车是用通用定额发票代替客车票,并且客运站没有在发票上盖章,有律师称这种“车票”在法律上无效。

发票上用圆珠笔写着目的地、票价等

    调查
    禄劝客运站 发票作车票

    近日有市民反映,在禄劝县城北客运站买的车票,不是云南省公路汽车专用客票,而是云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售票员在发票上用圆珠笔写上了目的地、乘车人数、票价、发车时间和座位号。

    昨日,记者获取了一张从禄劝县城北客运站发往该县撒营盘镇的车票,在这张通用定额发票上,售票人员将目的地写为“撒”,从上而下依次是“1人、14元、3:30”左侧写着“6”,这些分别代表乘车人数、票价、发车时间和座位号,而且该发票并没盖客运站的章。和通用定额发票订在一起的,是一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的无限终端短险保险凭证,保险名称为乘意险(B型),保险费为1元,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分别为10000元,销售机构注明为禄劝国发公共汽车,投保日期为2010年12月21日13时,即保险凭证机打的时间,在保险凭证的“注意事项”中,第二条注明:“本保险凭证随同对应车票有效。”随后,记者致电中国人寿服务热线,接线员询问记者乘坐的车次和车牌号,记者才发现车票上并没有注明,在保险凭证上也没有注明。

    运输公司:
    买不到客票 用发票代替

    对于该事,昆明交通运输集团禄劝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洪增表示,按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全省将统一使用新的客运发票,因此,在大约两个月前,运输公司从禄劝县地税局就买不到原来使用的公路汽车专用客票,只能买到通用定额发票用作车票。刘洪增说,专用客票目前已经不再使用,针对通用定额发票上出现手写的情况,他表示目前运输公司还没有条件实现机打,至于没有盖章,可能是因为客运站工作人员疏忽了。

    刘洪增还说,手写而且没有盖章的通用定额发票,同样具有保险理赔的效力,因为在发票上,客运站已经盖上了发车日期,与保险凭证上的日期对应。对于一份有漏洞的车票是否会影响到保险赔偿的问题,刘洪增说,这就需要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建立在诚信基础上,一直以来,他们和中国人寿合作得都很好。上个月,一辆客车在撒营盘镇境内发生事故,致一名乘客擦伤,最后这名乘客凭车票和保险凭证获得了约1700元的赔偿。“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之间有签订协议,一旦乘客在乘车过程中遭遇意外,出具身份证、车票、保险凭证等有效证据都能获得赔偿。”

    随后,记者致电禄劝县地税局获悉,地税局目前只销售通用定额发票,按照地税局的要求,城北客运站购买发票用作车票,需要盖上运输公司的公章。

    律师:
    发票未盖章 将视为无效

    云南万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则辉认为,尽管目前很多行业都使用通用定额发票,但是如果不盖上本单位的公章,发票肯定是无效的,只有发票盖上单位公章,或者未盖章但经过了税务部门的认可,才算有效。

    金则辉说,没有盖章或未经税务部门认可的通用定额发票用作车票,一旦乘客在乘车过程中遭遇意外,发票就失去了作为一种理赔凭证的作用,乘客要向保险公司索赔,必须出具其他乘车证据,或者针对发票找旁证。如禄劝县城北客运站在发票上手写目的地、乘车时间等,乘客就需要找人证明这些字迹出自于客运站售票人员之手,依次证明自己乘坐的是昆明交通运输集团禄劝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客车。

(值班编辑:兰霞)
最新通讯员新闻
信息检索
关键字
类  型
新闻阅读排行
本日排行
本周排行
本月排行
更多>>运输刊物订阅
更多>>精品车辆
新闻回顾
更多>>专题新闻
更多>>通讯员列表
更多>>合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