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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11月份起汽车驾照记满分后可在当地培训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浙江省仙居县交通局 顾三亨 2010年10月21日14:44

    笔者从从台州市交通管理部门获悉,从11月1日起,各县、市汽车驾驶人当驾照记满分后可在户籍当地交警大队交通安全学校参加学习教育。

    根据有关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被记满12分后驾照失效,司机须重新到交管部门接受为期7天培训并通过考试。

    新措施出台前,台州市各地汽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只在位于市区的台州交通安全学校进行。而按照新措施,临海、温岭、玉环、天台、仙居、三门6个县、市的汽车驾驶人,除学前报名和学后考试到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外,可自愿选择回到户籍所在地交警大队交通安全学校参加学习。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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