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提出按照全区城镇化总体空间格局,优先在设施用地、投资安排、路权分配、财税扶持等方面给予城市公共交通保障,到2020年建成现代公共交通服务体系,使公共交通成为公众出行首选。
《意见》提出,到2020年,银川、吴忠、宁东大银川都市区将建成以公共汽(电)车为主体、快速公交系统为骨干、轨道交通适度发展的公交系统和“半小时通勤圈”。快速公交系统总里程达到100公里,公交车辆进场率达到100%,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实现500米全覆盖,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
石嘴山、固原、中卫3个副中心城市建立以公共汽(电)车为主体的公共交通系统。中心城区500米内公共交通站点覆盖率达到90%,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50%。其他市、县(区)基本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