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道路运输局出台新规,在道路客运行业建立企业信访黑名单制度。企业若一年内因为自身问题引发三次以上信访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暂停所有客运业务。
规定明确,客运企业因未履行主体职责,导致企业员工因生产经营问题发生信访等行为的,视情形分别给予考核扣分、约谈负责人和暂停业务等处理。发生一次信访维稳事件的,计入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发生两次的,计入考核档案,约谈企业法人;发生三次以上的,计入考核档案并将企业列入黑名单,暂停办理该企业所有客运业务。信访维稳问题化解完毕后,客运企业可申请解除黑名单并恢复业务办理。
据了解,年初至5月底,全省道路客运行业发生信访事件46起,其中,因客运企业经营主体职责履行不力、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信访事件32起,占总信访量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