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省道路运输企业将实行积分管理,凡是企业的车辆出现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达到一定数量的,都要被交管部门列入重点监管单位。
昨日省交管局发布,省公安厅出台了《河北省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单位监督管理办法》,即日起这一办法正式施行。
此次纳入监管范围的运输单位有:省内道路客货运输企业、校车服务机构以及拥有5辆以上重点车辆的机关团体企事业等较大有车单位。
计分周期以年度为单位,积分分值分别对应“红橙黄蓝”四色,积分在20分以上的列入红色监管单位,积分在14分~19.9分的列入橙色监管名单,积分在10分~13.9分的列入黄色监管名单,9.9分以下的列入蓝色监管名单。
运输单位年度的累计积分,将作为下一年度公安交管部门实施监管措施的依据。
累计超过一定分值的运输企业,交管部门将采取督促整改、重点约谈、跟踪检查、禁止上路等措施加强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