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自2015年1月1日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将班线客运或旅游包车客运的经营许可等六项行政审批事项,委托给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 这些行政审批事项原来由福建省运输管理局承担。今后,福建省级运输管理机构仅保留省际(除省际毗邻县外)道路客运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实施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措施,将由省运输管理局另行制定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