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安机关交通警察的执法行为,严明纪律,整饬作风,有效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确保交警队伍纯洁、风清气正和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省厅特制定全省交通警察“十条铁规”。河北省兴隆县公安交警大队密切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学习“十条铁规”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规范化执法,努力打造一支公正廉洁的执法队伍。
一 是组织全体民警及协勤人员认真学习“十条铁规”内容。大队将学习贯彻落实“十条铁规”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以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让人民群众检验交警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成效,真正以良好的警风和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
二是进一步严格交警队伍教育管理。大队要求全体民警及协勤人员必须自觉地、不折不扣地执行“十条铁规”,做到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全体民警要严格对照执法规范的要求,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平和执法,把执法活动与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努力构建安全、和谐、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是党员、干部带头,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大队领导亲临一线、深入实践,认真梳理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管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保证执法和管理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服务群众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党员、干部同志,要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坚定廉洁从警的信念,以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的双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并在规范执勤执法和工作生活中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是深刻剖析纪律作风建设问题,确定整改目标。大队与民警逐一签订防违纪责任状,严格落实责任监督机制,对违反“铁规”的人员,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