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政治报告辟专章阐述了 “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的服务型政府新要求,已为农民需要什么样的乡镇政府定了主题和基调。我国农村设立4.5万个乡级政府,乡镇服务型政府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落脚点。广西桂林市平乐县源头镇人民政府以回应农民需要什么样的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为 “市场型” 政府、“作为型” 政府、“服务型” 政府、 “法治型” 政府 、“廉政型” 政府。它体现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导行政价值观。有必要探讨桂林市平乐县源头镇实现“五型政府”前提下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新发展、新思路和新举措。
桂林市平乐县源头镇总面积232平方公里,139个自然村,总人口49600多人,境内为丘陵低山区, 农业大镇,“偏、远、苦、贫”,欠发达地区。现有耕地43792亩,林地面积达12.453万亩。平乐县源头镇人民政府解放思想,充分发挥乡镇基层政权组织职能作用,找准角色定好位,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积极应对起点低和基础条件较差等不利因素,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农民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农民。源头镇各项工作亮点突显,全面实现了后发赶超的局面,新农村建设、“新农合” 、“新农保” 、“一事一议”项目、文明卫生村、农村危房改造、村文化室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通村公路建设等工作排名桂林市平乐县前矛。
平乐县源头镇人民政府建设中国特色服务型政府的新闻经验材料先后在《半月谈》、新华网、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国日报网、中国经济网等省级以上报刊网站刊登发表250多篇[次]。其中新华社主办《半月谈》杂志社《半月谈》网发表了《平乐县:打造“黑美人西瓜之乡》、《平乐县:立足源头创先争优》、《农村党员欢迎什么样的基层党校?》3篇文章;中共中央宣传部《党建》杂志社2012年第10期刊发《农村党员为什么欢迎这样的基层党校?》的专题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主管的《中国公路》杂志2012年 19 期大篇幅刊发《源头镇的“四零”征地经》一文。
一、农民需要“市场型”的乡镇政府
平乐县源头镇人民政府组织管理职能由“计划型”向“市场型”转变。该镇把主要精力用于搞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指导、服务和管理上,把发展经济的职能交给社会、交给农民。一是合理制定农业经济结构调整规划。该镇人民政府坚定不移地把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与本乡镇的实际相结合,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发展规划,充分挖掘自身优势,在规模种植、养殖等方面扬长避短,因地制宜,形成一村一品、建成合理的种植、养殖、加工基地,实现规模型的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打造成系列有竞争力的品牌,促进农村经济的良性运行。二是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培育办好农业合作社市场中介。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积极创办专业组织,加大对当地农业经营大户的培育和扶持力度,使其尽快发展成为规范的农业公司、产业龙头。让中介组织成为找订单、签订单的主体,为农户和农产品需求方牵线搭桥。大力推行“公司+协会+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同农民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经营程度。三是抓市场建设搞活流通,及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产前服务主要是给农民提供先进技术、优良品种 、优质农资和单家独户解决不了的水、电、路等必备的生产条件,提供“订单”;产中服务主要是在生产过程中及时对农民进行技术指导,深入田间地头帮助农民解决生产难题;产后服务主要是建立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帮助农民直接销售产品;帮助农民更好地实现劳动成果市场价值。
二、农民需要“作为型”的乡镇政府
平乐县源头镇人民政府发展经济职能由“安稳型”向“作为型”转变。该镇杜绝庸政、懒政,建设有为政府。一是大力发展农村“路、水、电、医、学”等公益事业建设。该镇加快走财政投资与民间投资相结合的道路,采取“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办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租赁、承包、入股、买断等多种形式介入,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不断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中共平乐县委书记陈国禄;县人民政府县长陆智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海明;县政协主席赖焕斌;县委副书记蒋伟名;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利;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陶伟文;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宣传部部长李钧等县领导多次到离平乐县城50公里最远的乡镇源头镇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大会战、水利设施建设大会战、城镇化建设大会战。二是抓好先进农业公司的引进工作,积极引导乡镇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工业、环保产业以及高科技产业,把乡镇企业发展同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农民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三是建成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乡村旅游观光田园区、仙家温泉、石林冷泉旅游景点等,努力开发一条乡村旅游业和农业服务业相结合的新产业链。通过政策引导,规划服务,财政补贴,技术支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促进了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四是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参加新农合人数42293人,参加新农保人数10332人。
三、农民需要“服务型”的乡镇政府
平乐县源头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由“管治型”向“服务型”转变。该镇从过去“管、收、批”的干预型越位政府,转变为 “扶、帮、助”的服务型补位政府,把以行政推动为主的工作模式转到以服务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一是便民服务。该镇设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抽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坐班办公;村一级设立为民服务全程服务代办点,村干部轮流值班。按照“集中办公、乡村联动、统一管理、分类办理、专人承办、限时办结”的要求,对农民需要办理、咨询和服务的事项实行“一个中心”承接,“一个窗口”办理,“一个人跑腿”、“一条龙”服务,制度管理,阳光操作。二是推行“五个标牌管理”。单位标牌,在办公楼最显眼的位置悬挂或张贴单位牌;所、站标牌,标明各中心、所、站、室分布情况,统一悬挂标牌;职责标牌,部门职能、职责和领导职责要统一上墙;日程标牌,标明领导及干部出差、开会、下基层或在办公室等情况;办公桌标牌,明确工作人员的姓名、政治面貌、职务、职责等信息。三是八大服务队一线服务。按职能把乡镇工作分成工业生产服务队、农技推广服务队、婚育新风服务队、社会保障服务队、新农村建设服务队、法治建设服务队、安全生产服务队、政策法规服务队等八大服务队。根据业务范围把干部落实到各队上去,按职责各司其职,分事定岗,实行“队长”负责制。四是技术信息服务。该镇充分利用各种载体,有针对性地举办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绿色食品有关“新、奇、特”方面的科技培训班,帮助农民运用先进技术实现效益最大化,帮助农民建设科技示范村、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
四、农民需要“法治型”的乡镇政府
平乐县源头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职能由“人治型”向“法治型”转变。该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有效预防和纠正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维护农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安定祥和的治安法制环境。一是定期接受镇人大和群众的监督。该镇对涉及全镇性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如城镇规划、实事工程等都由镇人民政府提交镇人大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后通过。在执行过程中还定期接受镇人大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二是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完善的法律咨询网络。通过教育、宣传、巡逻、打击等措施,加强法律的宣传教育,加强农民的法制意识和合法经营观念。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氛围,最大限度地为农民群众提供周到细致的法律服务,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各种利益纠纷,下大力气整顿农村社会治安秩序,降低案件发生率。中共平乐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光强在源头镇对如何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满意度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行24小时巡逻警戒,严厉打击偷盗、滋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村霸、路霸、市霸” 、对外来投资企业敲诈勒索、干扰施工、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破坏软环境建设的不法行为,担起维护社会治安责任,保一方太平,确保治安案件零纪录。四是做好矿群、土地等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治安环境,化解村企、民企矛盾15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农民需要“廉政型”的乡镇政府
平乐县源头镇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由“奢侈型”向“廉政型”转变。该镇干部牢固树立节约的思想,勤俭办一切事情,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改善群众生活上,用在加快发展上。一是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二是严格报告制度。中共源头镇党委书记陶捌旺、镇长廖金明和镇人大主席李斌斌等党、政、人大领导干部按期如实申报婚姻、财产等变动情况,党员干部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举办婚丧嫁娶宴席的相关申报。三是坚持民主理财,实行财务工作公开化。进一步规范村财镇管制度,严格审批,实行村级财务的使用权、管理权、审批权“三权”分立,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员在列支审核时的关键作用,按时按要求全面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健全农村廉政制度体系。健全以村级组织工作制度、民主政治制度、经济管理制度、社会事务管理制度和村民组织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廉政制度体系。10月9日,中共平乐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谭玉成、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邱春、部务委员李悦、远程办主任陈艳清到源头镇指导村级组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四民主”、“两公开” 工作。五是明确对镇、村干部行为规定了“五要五严禁”,即要切实加强镇、村级财务管理,严禁虚报冒领公款、公款私存和长期借用公款;要规范镇、村级集体项目和工程承发包,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规定,严禁强行“以资代劳”,侵害农民利益;要严格控制 “三公经费”,严禁用公款为镇、村干部个人购买小车、摩托车、配备移动电话、安装住宅电话;要带头执行政策,严禁假公济私,侵占集体、村民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