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强化矛盾化解、构建和谐交通作为工作主线,切实抓好信访维稳和涉法涉诉工作,尤其是在办理96333群众服务热线转办单过程中,坚持把群众的诉求作为工作的方向和动力,想方设法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和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如信丰县正平村吕龙生因交通事故受伤医疗费得不到保障而导致上访,最终经过办案民警的多方努力确保了治疗费及时到位的案例,就是大队认真办理众多信访案件的一个缩影。
一、问题概要。2012年9月12日11时20分许,信丰县正平镇驾驶人张初生驾车在正平镇嘴头村窝里路段实行倒车,由于张初生驾车思想麻痹、在未察明车后情况时实行倒车,导致其所驾车辆撞到在后方停放的由吕龙生驾驶的电动车并碾压,造成吕龙生受伤及电动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处理过程。事故发生后,信丰大队正平中队民警及时赶到了现场,并对现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勘察和调查取证。2012年9月26日,在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大队经案审会讨论研究,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驾驶人张初生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吕龙生不负事故责任,并分别向事故当事人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收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认定均无异议。但是,由于吕龙生受伤后在赣州市附属医院住院治疗,而张初生在信丰工作且来往交通不便,时常出现吕龙生医药费得不到保障的情况,因此,导致吕龙生家属多次致电9633服务热线,要求交管部门督促肇事驾驶人保障伤员的治疗费用。
三、处理结果。在收悉96333服务热线先后转来当事人编号为2790、2799、2860的转办单后,信丰大队给予了高度重视,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交管大队长刘萍当即作出指示,要求正平中队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要务,务必千方百计保障当事人的住院治疗费用。针对此情况,正平中队民警站在以人为本的高度,多次电话联系或直接找到肇事驾驶人做工作,督促其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以保障伤员的治疗费用,通过大量耐心、细致、全面的说服工作,驾驶人张初生及时赶到赣州缴纳了吕龙生的医药费用,并在其后面的治疗过程中也保障了治疗费的及时缴纳,从而使吕龙生的住院治疗费用得到了有效保障,而吕龙生的家属也由原来对交警部门工作的不理解导致多次上访转变为对交警部门工作的理解、支持和满意。
四、工作启示。纵观此信访案件的处理,充分反映出信丰大队正平中队办案民警心系群众、关心群众、关爱群众,心中始终想着群众,把群众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把群众的需求当作工作的方向,把群众的满意度当作检验工作的标准,设身处地的为群众着想,在当事人治疗费用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不厌其烦、积极主动地做好肇事驾驶人的工作,动员和督促其缴纳治疗费用,并热情做好伤员家属的稳控安抚工作,既使肇事驾驶人及时缴纳了治疗费用,又妥善处理了群众的多次上访问题,化解了双方的矛盾,消除了当事人对交警部门的误会,彰显出公安交警心系群众、一心为民的良好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