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有关部门获悉,按照四川省汽车客运站收费管理要求,2011年8月25日至9月24日,四川省将对全省一级汽车客运站收费情况进行复审。现。
据悉,四川各市(州)发展和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委)对辖区内一级汽车客运站收费情况进行联合初审并形成明确意见,于2011年9月24日前书面联合报省发展和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抄送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并填报《四川省一级汽车客运站收费情况复审表》。结合一级汽车客运站站级审查结果,省发展和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对部分一级汽车客运站收费情况进行抽查,结束后公布全省一级汽车客运站收费复审结果。取得收费许可未满两年的一级汽车客运站,本次不进行复审。待两年期满后按前述要求进行复审。复审不符合已核定的收费标准的汽车客运站,按相关规定重新申报。各市(州)可参照理要求,组织对二级及以下汽车客运站进行站级、收费情况复审。
此次复审内容包括四个方面:1、是否具备《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2004)规定的条件。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站级批复和部、厅级文明车站荣誉证明是否有效。3、服务内容和执行的收费项目、费率标准是否与批复文件相符。4、有无其他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