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多起公路桥梁垮塌事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7月26日,淮安市公路处专门下达文件,要求全市公路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进一步落实四项措施,认真开展公路超限运输治理,保护路桥安全。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目标。面对当前治超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该处要求全市公路部门充分认识公路桥梁安全的重要性,健全治超工作责任追究制,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把任务分解到月、旬、周、天,按照职责做好治超工作。组织排查辖区内所有国省干线公路和桥梁交通状况、安全性能、通行质量,保护重点线路、桥梁安全。明确白天和夜间超限运输检查频率,集中治理超限运输行为比较严重的路段,并积极配合区域内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治超工作。
二是推行行政指导,增强查处效果。全面落实源头治超规定,提请地方政府加大投入,组织对辖区内重点货物集散地、货运站场、港口码头、重点企业等调查摸底,推广和加强货运源头行政指导,主动上门宣传治超政策,防止违法超限车辆出场出站出矿,减轻路面执法压力。充分依托已建成的超限检测站,有效控制非法超限运输车辆进入境内。严格落实卸驳载政策,查实的超限运输车辆,一律责令当事人自行卸驳载。
三是突出治理重点,整顿工作秩序。以总重超过桥梁承载能力的非法超限运输和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运输为重点,严禁此类车辆上路过桥。加强对危桥险段、农村公路等重点路段巡查,做好大中型以上桥梁重点管护,防止发生路毁桥垮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联合公安部门,重点整顿治超工作秩序,打击非法“车托”护送超限运输车辆过境以及聚众闹事、恶意堵塞交通、冲卡拒检,甚至暴力抗法等活动,保护一线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四是规范执法行为,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路面拦车、车辆称重检测、卸驳载监管、违章处理、停车场管理等工作环节,规范使用执法标志车辆和警灯警报器材,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着装。
严禁在加油站、集市、施工路段、桥面(含引桥)、陡坡、高路堤等危险地段、行人密集处查处超限车辆。规范执法文书、台帐管理,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执法矛盾。认真落实权力内控机制,严格执行“五不准”、“十不准”、“十条禁令”等纪律制度,实行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加强卸驳载监管,及时查纠不正之风,杜绝以收费代卸载及公路“三乱”现象,预防执法中的廉政和行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