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在威远县召开的整治县城道路交通安全暨客运市场秩序动员会上,县委书记曾云忠要求要严厉打击非法,依法保护合法,切实规范客运秩序,为全县人民提供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县领导唐洪、罗平、张卿祥、周功会、林双全、刘志华、周勇、甘建国出席会议。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罗平主持。
会上,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周勇安排部署了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暨客运市场秩序工作;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县城管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监察局作了表态性发言。
曾云忠在讲话中指出,整治我县客运市场秩序,已经到了势在必行、刻不容缓的地步。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站在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客运市场秩序混乱的严峻性、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下狠心、出重拳,认真制定办法措施,切实加大整治力度,依法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尽快规范我县客运市场秩序。
曾云忠要求,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关键在于严格政策、鲜明态度,核心在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对于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县委、县政府的态度是,旗帜鲜明地保护合法经营,毫不手软地打击非法营运。要坚持“依法整治、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在保护合法的同时,严厉打击非法,用铁的决心、铁的手段,深入持久地开展客运市场秩序整治。一要认真清理。县交通、运政、交警等部门要针对造成我县客运市场秩序混乱的原因,深入实际,认真清理,提出具有操作性的整治措施,务求取得实效。县级相关部门要对客运价格问题进行清理、研究,依法确定运营价格;对全县车辆和线路变更、增加的情况进行清理,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县纪检、监察部门要立即对党政机关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与非法营运的进行清理。凡是参与非法营运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必须立即退出;凡是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出面为非法客运行为说情,影响本次整治效果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要严格审批。从现在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新增公交车营运线路、新增营运车辆和私设站点,切实规范营运行为,严禁超范围经营。凡是擅自设立的站点、新增的线路、车辆以及违规包车经营等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全县新增城镇、农村客运线路和车辆,以及车辆下线更新等,一律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后,再按有关程序依法审批。更新车辆和上线经营,主要用于线路间的运力调剂。城市公交车和线路的新增,以及车辆下线更新,由县交通局负责初审上报。农村客运车辆和线路的新增,以及车辆下线更新,由县运管所负责初审上报。不按有关规定报批、造成客运秩序混乱的,将严格追究相关部门领导的责任。三定要强力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以法律为依据、以政策为准绳,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各镇、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出租车管理办法》、《城市公交车管理办法》和《客运企业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严格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研究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执法中,要把依法整治和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严禁粗暴执法、执法犯法;要坚决防止因查处打击不力,导致整治效果不好、侵害群众合法利益等现象发生。对在执法中违纪违法而造成重大影响的,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相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四要依法打击。在整治行动中,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工作措施,形成有力、有效的打击、查处和治理机制,使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交通、运政、城管、交警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的作用,集中人力、物力,对非法经营、违法经营和道路交通违法的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进行严密监控,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乱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必须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相结合的手段,依法顶格处理;对不听劝阻,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干扰党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必须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
曾云忠强调,客运市场秩序整治,事关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严格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确保整顿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