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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微山开展出租客运市场集中整治
来源:刘勇 2011年12月26日9:6
  微山县交通运输局从2011年12月20日开始,在全县开展为期二个月的以集中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出租车专项治理活动。

  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济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出租客运市场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12月22日,微山县交通运输局召开集中整治活动动员会,对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出租汽车作为全县公共交通的重要补充,在方便群众出行及社会经济建设上发挥了重要作用。“非法经营就是无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挑战法律法规的权威,扰乱社会正常运行秩序。打击少数非法营运者,是建立规范有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是对广大守法经营者的最好保护。”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曾经指出。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将遵循“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巩固提高三个阶段进行。重点查处非法运营的“黑车”,净化客运市场,保护合法经营业户的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严格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重点查处不使用计价器、无故绕道、乱涨价、多收费、宰客、倒客、甩客,不主动向乘客出示统一发票、粗暴对待乘客、强行揽客,车容车貌脏乱差、标志标识不齐全,证照不齐、不符的;加强出租车公司的监管,强化公司责任,实行量化管理。同时深化举报投诉处理力度,推行举报投诉限时处理机制,保证投诉举报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禁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章操作等行为,严防“病车”运营。重点治理主要线路、车站、码头、宾馆、医院、商品集贸市场、旅游风景区、新建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非法运营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这是针对当前出租汽车行业规范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而采取的一项重大行动。对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值班编辑:郭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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