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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举报客运交通违法最高可奖500元
来源:李清茂 2011年12月8日8:35

    时值岁末,为认真落实“三超一疲”(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客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2月5日,市交警支队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客运超速、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奖励标准,从即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止,号召社会各界群众积极举报客运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一经查实,最高可奖励举报人500元。

  乐山地处旅游胜地,辖区道路里程长,道路状况不一,客运交通流量大,警力不足,道路交通管理难度大。为把客运交通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市交警支队号召全社会共同参与客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时举报7座以上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接到举报后,将迅速组织民警进行查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交警部门表示,凡举报7座以上客运车辆超员20%(含)至50%的,经查证属实并依法进行处罚的,奖励举报人300元;凡举报7座以上客运车辆超员50%(含)以上或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的,经查证属实并依法进行处罚的,奖励举报人500元。举报电话为:110、122、0833-2446745。

(值班编辑:郭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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