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治理公路营运客车超速超员行为,提高道路客运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辽宁省交通厅、公安厅决定从3月13日至年底,在全省联合开展公路营运客车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营运客车超速、超员行为。对驾驶员超速、超员视程度分别给予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注销从业资格证及责令离岗等不同处理;对超速、超员的运输经营者视其程度分别给予罚款、信誉考核扣分、取消高速公路通告费优惠以及一定时间内不允许其新增运力、新开客运班线、扩大经营范围、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理;对自设立或允许超员客车出站的客运场站,视其程度分别给予罚款、信誉考核扣分,对违法设立的给予取缔的处理;对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的,分别给予罚款、限期改正、信誉考核扣分的处理。
此次全省专项治理公路营运客车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活动的正式启动和开展,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公路营运客车超速超员造成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对全省国民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