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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政府为农村客运车辆买保险
来源:交通运输部 2009年4月28日11:44

    从今年4月1日起,重庆农村客运车辆保险由政府资助买单。日前,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分别与平安保险公司、安诚保险公司正式签订协议,凡在该市农村从事客运业务的车辆,将根据经营农村客运线路的不同情况,由市、区县两级政府财政为其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交强险和部分第三者责任险,起保时间为今年4月1日,保险期限为一个年度。

    据悉,为使农民兄弟出门有车坐,重庆加快发展农村客运,先后在梁平、江津、荣昌、綦江、武隆、黔江、永川、合川、九龙坡等区县开展农村客运发展试点工作。截至2008年年底,重庆市已开行农村客运线路2113条,投入营运的农村客运车辆达9912辆、总座位数达16.3544万个,全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农村客运站点有668个。全市897个乡镇、9986个建制村中,已开行客运车辆的乡镇、建制村分别达859个、5410个,客运车辆通达率分别为95.8%、54.2%。

    重庆市农村多山岭重丘地形,乡村道路坡陡、弯多、线长,农村群众居住分散,农村客运风险高、效益差,经营业主积极性低。

    重庆市运管局副局长孙跃表示,政府资助为农村客运车辆购买保险,是重庆市政府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一项具体措施,旨在减轻农村客运经营者负担,增强其抵御风险能力,提高其经营积极性,解决农村客运车辆时开时停、农村群众出行不便的问题,加快农村客运业发展。

    在对农村客运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农村客运车辆生产经营状况、农村客运车辆保险投保相关情况、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情况、农村客运发展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农村客运安全监管情况六大问题进行调研的基础上,重庆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实施意见》文件,明确了大力发展农村客运的优惠政策,并对农村客运发展的相关保障措施作出明确界定。由市、区县两级财政资助为农村客运车辆购买保险便是其中的优惠政策之一。

    据重庆市运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能享受到由市、区县两级政府资助为其购买保险的车辆,明确界定为运行在区县(自治县)境内或者毗邻区县(自治县)间,运营线路属于城区至乡镇、城区至建制村、乡镇至乡镇、乡镇至建制村、建制村至建制村的农村客运车辆。运营线路起迄地一端在重庆主城核心区各大汽车站(或客运线路牌标有“重庆”字样的)的客运线路车辆,不属于政府买单的范围。需要政府为其购买保险的农村客运车辆,由各区县财政、交通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负责进行审核。购买保险费的资金,市级财政负担80%,各区县财政负担20%。

    由重庆市、区县两级政府掏钱为农村客运车船购买的险种,包括承运人责任险(为所有农村客运车辆购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为运行在乡镇至乡镇、建制村至建制村的农村客运车辆购买)。目前,重庆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市运管局已经与中国平安、安诚两家承保公司达成相关协议。

(值班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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