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门县建立了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为事故受害人排忧解难。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因肇事车主逃逸,或伤员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伤员家属又无力支付时,伤员抢救就会受到影响,如若受害人死亡,又不能进行妥善处理。救助基金建立后,这一切都会得到解决。
根据救助基金有关规定,对于需要抢救的交通事故伤员,县内一切医疗急救机构必须开通“绿色通道”,无条件对其救治。所产生的抢救费用和死亡丧葬费由县交警大队负责追回,如确实无法追回,将由救助基金垫付。
同时还规定,当赔偿义务人无力支付或赔偿义务人无法确认时,在审核基础上,交通事故死亡人员的丧葬费可由救助基金暂付,但每人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
据了解,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对按照规定未投保第三者强制保险机动车所有人与管理人的罚款、依法向赔偿义务人追偿的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等。
有关人士认为,设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需求,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一件顺乎民心的大好事。县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介绍,在过去的交通事故处理中,最难办的是受害人的救治,由于资金上的困难,而往往得不到及时救治,有的导致死亡,实在令人痛心。有了救助基金就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