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驾驶员源头管理,提高新训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镇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对参加培训的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前必须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等措施,以提高新训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行车意识。2008年9月12日,镇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派业务骨干深入农机培训中心对正在参加拖拉机驾驶技能培训的45名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在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中,民警首先组织参训的全体拖拉机驾驶学员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同时,民警用通俗易懂语言加以讲解,让他们充分了解交通事故发生原因及可能导致的结果,使他们未曾上道路驾驶拖拉机就已敲响了安全警钟,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无小事。
其次,民警针对农机新参加培训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文化素质偏低的实际,民警耐心地用通俗易懂语言对参训人员讲授《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常识以及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应注意那些问题等,同时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解答。
通过对新参加培训的拖拉机驾驶学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使他们认识到自己在参与道路交通中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让驾驶人员逐步知法、懂法、守法,从源头上杜绝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农村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拖拉机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