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8日起,新沂市的出租车的出租车统一安装计价器实行计价收费。
新沂市原出租车营运价格是2006年7月1日制定的,因诸多因素一直未实行打表计价,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品位的提高和城市规模的扩大,现行营运收费方式已不能适应其变化发展的情况。据该市交通部门介绍,在通过依法召开听证会及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情况下,决定取消出租车按人收费,顺路拼载运营模式,从1月8日起,桑塔纳车型出租汽车设立起步价。具体标准为:起步价3元/2公里,超过基价公里的,每公里运价为1.2元;夜间起步价3元/2公里,超过基价公里的,每公里运价为1.5元,当日23时至次日5时为夜间行车。单程用出租汽车期间发生的通行费(过桥费、过路费和过渡费等)由乘客负担,承运人先垫付。该市苏杭、风景二大出租车公司303辆营运出租车全部统一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税控计价器,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打印发票,打出的票据上标明有车号、乘坐时间、乘坐里程、金额等,让乘客明白消费,自觉接受乘客监督。如未使用计价器的,乘客有权拒付车费。乘车费结算采取车费尾数低于五角的舍零取到元,乘车费尾数大于五角的取到五角,解决了乘车找零的困难,大大方便了市民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