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灌云县公路管理站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迅速查处一起恶意利用养路费征稽系统打印票证即可在异地缴纳以后养路费的案件,挽回养路费损失16187元。
1月3日上午10时许,当事人陈贵富来到江苏灌云县公路管理站养路费征稽大厅,自称要为苏GK8381/苏GJ521车缴纳至1月份的养路费,当征稽人员告诉他该车自2007年11月至今未缴费,费额为16187元(其中养路费14850元,滞纳金1337元)时,陈某说,你先打印票证,我马上就缴。但当征稽人员打印出票证请他缴费时,他说我身上钱不够,我现在联系送钱过来,说完话他立即拿出手机打电话并向大厅外走去。过了几分钟,当征稽人员再次催他缴费并查询缴费系统时,发现该车在江苏涟水县已缴纳2月份养路费。当征稽人员查找陈某时,发现人已没了踪影。
事件发生后,该站利用系统迅速锁定该车主所有车辆,限制其在异地缴费,同时与地方派出所取得联系,就此事展开调查、取证。目前,当事人陈某对这一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依法被缴养路费161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