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春节将至,为稳定公路客运运价,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春运期间,陆川公路客运票价继续执行与成品油价格联动办法,可以在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基准地运价和浮动幅度浮动,县以上客运班线最高上浮幅度为25%,县以下农村客运班线上浮幅度低于25%,不得在上述幅度之外另外加减。
为了便于操作,县以上公路客运可采取直接加收或降低“公路客运燃油附加”的办法,即以2006年3月25日的油价水平(O#柴油4.10元/升,90#汽油(含乙醇汽油4.10元/升)为启动点,当油价每升上涨或下降0.5元不足1.10元时,100公里以内(含100公里)票价加收或少收1元,200公里以内(含200公里)加收或少收2元,并依此类推,县以下农村客运班线仍继续采取直接加收或降低”公路客运燃油附加”的办法。
目前,该县正积极做好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票价的公示和政策宣传工作,合理调配运力,保证2008年春运运力供给,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了对春运票价及相关收费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价格、收费政策,对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依法及时、从严处理,客运企业必须在车站公布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最高限价,企业可根据市场变化在公布上限票价的基础上打折,制定实际出售的票价,儿童票和优待票按实际票价的50%计算,在公路客运和旅游车客运中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