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超载车在上海被查后,车辆所属的安徽、江苏、浙江三省公司也将被当地交通执法部门迅速知晓并视情处罚;同样,上海籍车辆在安徽、江苏、浙江三省超载被查后,上海交通执法部门也能迅速知晓并视情处罚。
据了解,以往,超载信息要半年左右才抄送至异地,因此,有的车辆即使超载被查,也仍能在异地安然无恙经营。但从2018年6月起,这样的情况将成“过去时”。
如此变化就源于沪苏浙皖四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江苏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安徽省公路管理局)共同签署的《长三角地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合作协议》。
根据该《协议》规定,四地交通执法部门将在公路治超区域联合执法、信息传递、协助调查、非现场执法、信用采信、跨省大件运输联合审批等七大领域深入合作。
合作中,四地交通执法部门将共用相邻省(市)交界区域超限检测站点,相互配合,协同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和车辆非法改装行为。属地交通执法部门将及时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车辆驾驶人、车辆所属单位等方面采取事后监管措施。
同时,四地交通执法部门也将加快起运地跨省大件运输许可办理速度,并探索统一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标准、取证标准、案件处罚标准,建立区域性非现场执法数据信息交换平台,逐步实现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异地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