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16日发布消息说,我市一批旅游车辆逾期未经检验且违法数量巨大,责令全市旅游企业在隐患消除前严禁与有关客运企业签订旅游用车合同,确保游客安全。
近日,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组在排查我市旅游客运车辆时,发现一批旅游客运企业的44辆车逾期未检,交通违法未处理78起,其中晋 A54336 号车辆的违法行为高达11起。有关企业所属车辆逾期未检验,且违法数量巨大,构成重大事故隐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和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在隐患消除前,严禁我市旅游企业与相关旅游客运企业签订旅游包车、租用车辆合同,违反规定的旅行社将按照《旅游法》第97条处罚。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旅游客运企业有:山西龙之旅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山西汽车运输集团捷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山西鑫晋源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市龙亮通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市天之宇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山西省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太原市千山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山西迅马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市中旅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山西交通国旅汽车有限公司、山西福鑫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山西凯飒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山西省迎宾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市江洋涌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