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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东乡交警大队组织学习《公安民警使用网络社交媒体“九不准”》并签订责任书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张细荣 2017年2月24日11:54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民警使用网络社交媒体行为,充分发挥网络社交媒体在公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2月22日下午,东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了公安部《公安民警使用网络社交媒体“九不准”》内容,并签订责任书。

 

 

  学习中,大队长杨文云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公安部制定印发的《公安民警使用网络社交媒体“九不准”》的具体内容,并要求大家加强学习,熟练掌握“九不准”内容。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注意即时通讯工具的使用。民警个人身份认证的微博、微信、QQ等各类社交平台,不得使用公安标志与符号,不准擅自发布涉及警务工作秘密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随后,要求大家对自己使用的网络社交工具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出的问题对照《公安民警使用网络社交媒体“九不准”》进行及时整改,消除隐患。最后,全体民警签订《公安民警使用网络社交媒体“九不准”》责任书。

(责任编辑: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