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安全村工作建设和管理水平,督导文明交通安全村创建工作进程,5月15日上午,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宣教办主任桂小江携抚州市交警支队政委程军、朱国民等相关科室领导,深入抚州市交警直属三大队崇岗镇凤岗村,就文明交通安全村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桂小江主任听取了凤岗村交通安全村负责人王伯彬的工作汇报后,对安全示范村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查看了安全示范村的交通安全设施配备、各种档案台账等情况,询问了“双站双员”的成立情况,并要求交通安全劝导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大胆开展工作,完善安全村基础建设,努力杜绝本地区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坚决禁止客运车辆超员,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等常见性的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深化文明交通安全村建设,加强道路维护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